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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试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

发布时间:2024-08-13作者:admin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制定印发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试行)》,在全区试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

  试行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包括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且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不含既有建筑改造);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的丁、戊类厂房和仓库;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的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且功能单一的餐馆、茶馆、咖啡厅、商店、超市、理发馆、邮局、药店、银行、打印店、彩票店、家电维修、快递收发、诊所的内装修工程,同时,对申报材料要求进行了简化。

  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优化了适用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的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方便了建设单位办事,促进了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改善,加强了对火灾危险性较小的小场所的消防验收备案监管,切实起到了服务群众、确保安全的作用。


原文链接:https://jst.nx.gov.cn/xwdt/zjdt/202408/t20240809_4618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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