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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广东省城市地下管网管廊领域专家库人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6作者:admin来源: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及国务院《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关于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专家在地下管网管廊工作中的战略咨询及决策参谋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广东省城市地下管网管廊领域专家库人选,后续纳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专家库。

  一、专家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佳,认真履职,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公正。

  (二)从事城乡规划、土木、市政、地下空间、岩土、地质、水利、交通、给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热力、消防、通风、海绵城市、环境、智慧信息化、工程经济等与地下管网管廊相关的行业。

  (三)熟悉地下管网管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技术标准,了解本行业最新理论和动态,具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取得优良业绩。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具备高级职称资格。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专家职责

  专家受邀请参与我省城市地下管网管廊有关政策制定、技术咨询、调查研究、评审审查、论证咨询、督导检查、检测调研、应急抢险、验收评价、科普宣传、培训授课等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和规定程序提供专家智库支撑。

  三、专家人选推荐方式

  (一)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水务(水利)局结合日常工作了解,按要求推荐合适的专家。

  (二)政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咨询机构、行业协会、有关企业等单位在征得专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推荐合适的专家。

  (三)有志于服务我省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工作的专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或推荐其他合适的专家。

  四、专家入库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专家由所在单位以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形式向我厅进行推荐,专家可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推荐或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1.广东省城市地下管网管廊领域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执业资格证书、相关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4.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我厅对推荐(含自荐)的专家汇总后,根据申报人的基本条件,综合考虑专家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取入库专家。

  五、其他事项

  请各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专家人选条件,结合实际,择优推荐,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以个人名义申请入库或推荐其他专家的可不加盖公章,签名即可),于2024年9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及扫描件、可编辑文档(有关文档宜命名为广东省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建设领域专家+单位+姓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附件:广东省城市地下管网管廊领域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13日

  (联系人:苗小波、何立邦,联系电话:020-83133695,邮箱:helibang@gd.gov.cn,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4楼城建处,邮政编码:510045)


原文链接:http://zfcxjst.gd.gov.cn/cxjs/zcwj/content/post_4477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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