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7号
现批准《房屋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为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15/T 3654—2024,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原《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03-73-2016)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负责有关出版、发行工作。
特此公告。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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