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行业新风 > 天津出台办法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监管

天津出台办法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监管

发布时间:2024-09-02作者:admin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工作,保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安全,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据介绍,《办法》主要针对具备资质的企业培训中心、企业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学校、公共实训基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培训机构以及由政府给予资金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出监管要求,包括监管内容和方式、违规处理、监管责任等具体内容。

  《办法》指出,应当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分别采取日常检查、按比例抽查、专项检查、远程监控、委托第三方核查、社会监督、质量评估、信用分级评价等方式,对补贴培训开展情况实施监管,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培训资质情况、培训开展情况、补贴发放情况等。

  《办法》明确,每年应当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质量评估,质量评估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相关情况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信用分级评价,依法实施联合奖惩。

  对违反补贴培训相关管理规定的培训机构,《办法》强调,应当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采取约谈机构负责人、下达整改函、情况通报、解除补贴培训协议、将问题线索移送有关部门等方式处理。此外,培训机构在整改期间不得开展补贴培训,对认定违规的人员或班期不予补贴。

  

  摘自《中国建设报》2024.09.02周亚强王君妍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xinwen/dfxx/202409/20240902_77980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