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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0作者:admin来源: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发布,第46号修改)、《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具备相应条件。

  二、认定范围

  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均应进行认定。

  三、申报材料

  审查机构须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认定工作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服务指南》,附件1)要求,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系统”(以下简称认定系统)中填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申报表》,并上传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应包括: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承诺(模板见附件2)。

  2.营业执照。

  3.质量保证体系及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4.审查工作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3)。

  5.审查人员相关材料。应包含施工图审查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模板见附件4)、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审查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等。

  本次认定实行告知承诺,并加大对承诺内容的核查和抽查力度。

  四、办理流程

  (一)申报阶段。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审查机构可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申请办理。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本次认定。

  (二)初审阶段。审查机构注册地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的齐全性和规范性进行核查,重点核查附件材料是否缺项、各项材料是否缺页、审查人员数量是否足够以及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格式要求等,并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同时结合日常督察检查、信访投诉等情况,对审查机构的审查质量及水平做出评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核查报告(模板见附件5)于2024年10月23日前报送我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在此基础上,我厅将同步审查申报资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于10月31日前形成初审意见并挂网公示。

  (三)复审阶段。对初审意见提出的问题,相关审查机构应于2024年11月18日前在认定系统里提交补充材料。我厅将对补充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2月10日前集中形成复审意见挂网公示。逾期未补充相关材料的,我厅将不予受理后续申请。

  (四)公布阶段。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审查机构,我厅将于2024年12月31日前形成《四川省202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并在厅官网通告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认定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靠前指导审查机构,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确保顺利完成本次认定工作。各审查机构要按照《服务指南》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严格审核检查。我厅将对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机构,从结构、建筑和其他任一专业中分别抽选一名审查人员的业绩、注册资格证书、社保等材料进行检查,对拥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资格的审查机构随机抽取一名超限审查人员的材料进行检查;对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机构,从结构、主导和其他任一专业中分别抽选一名审查人员的业绩、注册资格证书、社保等材料进行检查。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

  对于随机抽查发现业绩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的审查机构,我厅将视为违反告知承诺要求,对该审查机构的所有人员提交的业绩等材料逐一核查。对市州评价为工作质量较差的审查机构,我厅将进一步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

  (三)严守廉洁底线。本次认定采取线上办理方式,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务必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廉的操守确保认定工作圆满完成。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指导各审查机构和有关单位做好认定期间的施工图文件审查,结合近期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审查机构的日常监管,精准分析问题,充分总结经验,及时将有效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性文件。

  附件:1.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认定工作服务指南(2024年版)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承诺(模板)

        3.审查工作自查报告(模板)

        4.施工图审查机构专业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模板)

        5.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审核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工作申报材料的报告(模板)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2日 

  附件1-5

  (联系人:周本钰,联系电话:028-85521659)


原文链接:http://jst.sc.gov.cn/scjst/otherDocument/2024/9/3/1e4ac515b5ce41f2bc3e7a7c455131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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