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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所需岗位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1作者:admin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有关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下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和检测机构资质类别等进行了调整。为确保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业务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将原“预拌(商品)混凝土及原材料检测(J类)”岗位证书调整为“混凝土、砂浆及配合比用材料(B类)”岗位证书。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申请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统一使用“混凝土、砂浆及配合比用材料(B类)”岗位证书。

  同时,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中检测类岗位证书有效期将统一修改至2024年12月31日。请相关从业人员于到期之日前完成新版岗位证书换证工作,逾期未参加考试的人员,原岗位证书作废。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9日

  


原文链接:http://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382/202409/7ae8b3feaaeb4b75acbc4f5cf6044f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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