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问责已成为从严管党治吏的利器。然而,记者最近调研发现,有的地方问责却走了样,有的简单以问责数量衡量整治效果、为了凑数而问责,有的问责过多过滥,导致问责效果不佳。记者走访过一个县,问责力度很大,几乎所有乡镇、村一级负责人都被问责过,有一名村支书已被处分过好几次。一名干部无奈地说:“领导找我谈话让我去乡镇任职,我很犹豫,不是担心自己能力不够,而是害怕不知道因为上级检查发现了啥问题,就被问责了。”
要问责但不能乱问责。多位基层干部坦言,问责应把握几个原则:首先,问责要注重“权责对等”,问责的范围、对象、手段应当精准,真正对该问责的对象严肃问责;其次,不能为了问责而问责,问责不可过多过滥;此外,问责后不可一问了之,组织在问责前首先要对出现失责情形的原因作客观分析,问责后则应及时与被问责对象谈心谈话,鼓励其丢下被问责的思想包袱,激发其继续努力工作的动力。
为敢于担当者撑腰
“县交通局和珠坑乡政府相关人员,主观上没有违纪违法及为个人谋取私利的本意,建议不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这是近日江西石城县纪委监委第二纪工委负责人在县纪委常委会上汇报的场景。
2018年9月,县纪委监委接到线索,反映珠坑乡竹溪村池溪村口至穿龙坳项目投资75万元,但珠坑乡却无“池溪村口至穿龙坳”这个地名。第二纪工委随即展开核查。
经查,珠坑乡麒麟山现代农业观光园项目系石城县“六大攻坚战”重点项目,但麒麟山道路未在全省农村公路电子地图内,不能立项,县交通局决定把原木兰乡东坑村池溪村口至穿龙坳村道工程项目调整至珠坑乡麒麟山项目,珠坑乡政府补交了相关项目资料。
县纪委根据《石城县推进干事创业实行容错减责免责的办法(试行)》规定,作出不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决定。记者了解到,《办法》实施以来,已通过容错机制让7名干部消除顾虑、重拾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