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5]27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节能产品诚信管理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建节墙发[2018]5号)要求,经我办对江苏久诺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提交的企业诚信承诺登记申请资料进行审查,该企业书面诚信承诺资料符合要求,可在本市范围内使用,现将企业名单进行诚信承诺公布(名单附后),请社会予以监督。
该企业对建筑节能产品诚信承诺书面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我办提供材料,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