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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19-02-27作者:来源:

我市2018年度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开始报名,从即日起至6月15日之前,鞍山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所在单位,向企业所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申报参加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选拔。

此次开展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内容与往年相比,增加了一项“兴辽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推荐工作。2018年全省计划选拔领军人才20名左右、“百”层次人选130名左右、“千”层次人选270名左右、“万”层次人选600名左右,总计1000名人选左右。为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继续单独设置企业产业创新人才组别,重点面向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地区优势特色产业,选拔“百”“千”“万”层次企业产业创新人才分别不少于30名、70名、100名。

领军人才推荐选拔条件: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中“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的重要人才层次,其申报者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须全部具备):

1、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68年3月6日以后出生);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全职在辽宁工作2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6日);

4、入选“百”层次人选资格满三年(新近引进未入选过“百”层次人选的高层次人才或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经同意也可申报)。

“百”层次推荐选拔条件:“百”层次人选申报者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入选“千”层次人选资格满三年(对未入选过“千”层次人选或入选“千”层次未满三年,但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特别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新近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经同意也可申报)

“千”层次人选推荐选拔条件:“千”层次人选申报者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入选“万”层次人选资格满二年(对未入选过“万”层次人选或入选“万”层次未满二年,但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特别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新近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经同意也可申报)

“万”层次人选推荐选拔条件:“万”层次人选申报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申报企业产业创新人才应为本单位重点培养科研人才。具有较强的产业创新思维,专业技术发展潜力较大,能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同等条件下,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时向以下三类人员倾斜:一是在实施智能化数控机床、智能型工业机器人、能源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全省重大科技创新产品研发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在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研发人员;三是创办科技型企业且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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