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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五明确”加强预算单位财政代管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2019-03-01作者:来源:

  新年伊始,玛纳斯县财政局为加强预算单位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隐患,确保资金和干部“两个安全”,结合玛纳斯县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实际,完善并印发《玛纳斯县预算单位财政代管资金管理办法》,优化代管资金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县级预算单位财政代管资金管理,全面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 
  一是明确财政代管资金范围,将除本级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代管专户管理;
  二是明确财政代管资金业务流程及系统运行环节中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和财政部门各自的分工;
  三是明确预算单位作为财政代管资金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对财政代管资金收支的合法合理合规性负责,并要对财政代管资金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及时、真实和完整的会计核算;
  四是明确财政代管资金支付必须执行统一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财政代管资金从财政单一代管资金专户各预算单位名下的财政代管资金中进行清算;
  五是明确财政部门负责管理预算单位财政代管资金银行账户及存款,为预算单位财政代管资金收支业务提供服务并对资金安全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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