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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开工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4作者:来源:

吉建安〔2019〕6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抓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随着天气逐步转暧,国家“两会”即将召开,新建和跨年工程将陆续开工建设,各地建设工程大多进入复工准备阶段,但由于一些机械设备和防护设施较长时间处于停用状态,一线作业人员尚未恢复工作状态,风险隐患明显增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复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19]9号)要求,为确保复工期间的安全稳定,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高度重视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把防范事故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提前研究制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扎实开展复工前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各地要督促建设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盖边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保证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行,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各施工、监理项目部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检查重点:一是深基坑的支护和排水措施;二是要加强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检查;三是对所有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等建筑起重机械,在复工前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全面检测和试车,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四是要对高层脚手架悬挑梁固定情况,连墙件、安全网和脚手架铺设情况进行仔细检查;五是要对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消防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电气焊割场地、易燃易爆物品仓库、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六是加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检查,对现场配电箱及配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老化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七是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天气过后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等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八是对城市地铁建设安全防护进行检查。 三、切实做好复工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针对外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新进工人和转岗人员增多的实际情况,复(开)工前,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对所有施工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100%持证上岗,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的工人严禁上岗作业。 四、加大检查力度,严防事故发生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健全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明确检查范围、明确检查重点。要严格按照“四不两直”的规定和要求,对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防措施和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违法违规现象,要按照“四个一律”的原则,严格执法,坚决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的现象发生。省厅督查组将深入各地区进行督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2月26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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