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河南、四川省开展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试点工作的复函,同意在河南、四川省两省开展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试点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强调,试点省份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协调,认真做好试点工作,积极总结试点经验,努力推动形式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要求每季度第1个月的15日前,将试点进展情况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指出,试点工作中有关问题,可及时与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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