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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李家山村“12323工作法”推动居住条件改善升级

发布时间:2021-03-13作者:admin来源: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顺应农牧民群众对居住条件改善提升的迫切要求和对美好生活向往,推动农牧区高质量发展,年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的实施方案》,决定在省内重要交通干线两侧、重要旅游景区及城镇周边选择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带动能力较强、群众参与意愿强烈的村庄启动实施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绿色环保的宜居型农房,统筹推进村容村貌和村庄生态环境改善,提升农牧民生活品质。

  湟中县李家山镇李家山村作为2019年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试点村,积极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0月底,全村约八成以上的农户完成了以住房外墙保温、屋顶保温防水、太阳能暖廊和水厕改造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建设,村民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室内温度较往年相比提高了4-5度,村容村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工作中探索形成的“一重视、两充分、三统一、两带头、三到位”的“12323”工作法为全省各地顺利推进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提供了宝贵经验。具体做法为:“一重视”即各级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县乡村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强化了组织领导;“两充分”即充分发动群众、充分摸底调查。村两委多次召开党员大会和群众大会广泛宣传动员,逐户宣讲政策,调动老百姓自已动手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进行入户调查,摸清改造意愿和改造内容,逐户签订项目承诺书;“三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采购。村委会对村庄风貌进行统一规划,保留村庄传统风貌和乡土气息,按照统一标准打造具有特色的村容村貌。成立由村两委干部和党员代表组成的实施小组,集中统一采购节能保温板、卫生洁具和铝塑窗等大宗建材,既有效降低了建材成本,又确保了建材质量;“两带头”即村两委干部和党员带头实施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农牧民群众自主自愿实施项目,从“要我干”变为“我要干”;“三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监督指导到位、公开公示到位。成立了项目质量监督小组,对农户自建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立即整改,对项目实施内容、补助资金发放等在村民大会上通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赢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原文链接:http://zjt.qinghai.gov.cn/html/127/13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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