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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督撤字〔2021〕21号

发布时间:2021-04-14作者:admin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李得超:

  经调查核实,你在张掖市黑河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注册在湖南恒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我部于2021年1月8日向你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1〕4号),你于2021年2月24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到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文链接: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04/t20210414_249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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