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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宣传影视拍摄制作费项目承担单位比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29作者:admin来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关于宣传影视拍摄制作费项目的遴选公告》,4月15日,宣传中心组织召开了项目比选专家评审会,经评审组评审,确定北京正像映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中选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30日。

  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向我中心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

  联系人:赵尹鸣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3号楼3715室

  联系电话:010-55598322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 

  2021年4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zjw.beijing.gov.cn/bjjs/xxgk/gsgg/10978169/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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