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公开遴选新媒体内容制作及发布费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要求,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4月15日我中心组织召开了项目比选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组成员打分结果,选定北京宾臣国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承担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4月27日至4月30日。
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向我中心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意见,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
联系人:李祺冉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3号楼3713室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