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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4作者:admin来源: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渝建科〔2021〕26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1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

  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提高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供给水平,完善我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现就申报2021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中心工作,突出以人民为中心、以结果为导向的工程建设标准理念,按照“急用先编,服务发展”的工作要求,以推动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应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改善住房品质和人居环境、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为重点,强化提高建设标准供给水平,增强标准在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内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申报要求

  (一)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应充分考虑重庆历史文化传承、自然资源条件、地理气候特点和经济技术水平,具有先进性、有效性、适用性,可有效推动工程建设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标准涉及的技术、材料(产品)、工艺、设备不得具有排他性,影响市场公平竞争。

  (二)对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达到修订条件的,鼓励原主编单位申报或联合原主编单位申报,其他单位单独申报的,应注明“非原主编单位”。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具备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人员、技术、管理、经费和工作基础及能力,确保立项后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编制工作。

  (四)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重庆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报表》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详见附件),并在申报表中明确标准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重点标注与所编标准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标准,说明标准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地方特色及相关工程应用情况、申报单位自身能力等内容,必要时应提交可行性评估报告。

  (五)标准制修订经费原则上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对符合申报重点的项目将给予财政资金资助。

  (六)申报单位将申报表和任务书加盖主编单位公章后,送至我委科技外事处,同时将电子件发至联系人邮箱,我委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评审并分批下达立项计划。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张林钊,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电话:023-63862949,邮箱:909385431@qq.com。

  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陈红霞,地址:渝北区余松西路155号,电话:023-63635766,邮箱:cqgcbz@163.com。

  

  附件:1.重庆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报表

  2.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doc


原文链接:http://zfcxjw.cq.gov.cn/zwgk_166/fdzdgknr/zcwj/qtwj/202105/t20210514_9283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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