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科〔2021〕25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美好时光V21-1/05地块项目1#~11#楼
列入我市2021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发挥示范项目引领带动作用,扎实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85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7号)等文件要求,经重庆美南置业有限公司自愿申报,巴南区住建委合法性审查,我委审核,决定将“美好时光V21-1/05地块项目1#~11#楼”列入2021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实施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我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要求,做好示范项目组织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兑现承诺事项,积极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及时报送示范项目进展情况和验收评估申请,确保示范项目顺利实施和示范效果。
二、示范项目辖区住房城乡建委及监管部门应加强示范项目监管,创新项目监管模式,按要求报送或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相关示范项目建设信息,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机制。
三、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应做好示范项目实施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强技术审查,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严格评估验收,做好经验总结和成果推广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定期报告市住房城乡建委。
四、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对通过验收评估的示范项目授予“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称号。
五、示范工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请与市住房城乡建委联系。
联系人: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沈李智,电话63862949;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代世清,电话:63877474。
附件:2021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实施计划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附件
2021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实施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示范项目
楼栋
建筑
类型
示范
面积
(万㎡)
结构
类型
主要示范内容
建设
单位
项目
所在地
实施
计划
装配率
1
美好时光V21-1/05地块项目
1#、2#、3#、4#、5#、6#、7#、8#、9#、10#、11#楼
住宅
建筑
5.35
混凝土结构
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采用预制叠合剪力墙,预制构件采用标准化设计,系统采用高精度模板施工工艺,内装采用全装修及软装一体化;采用BIM技术,贯通数据在设计、生产中的有效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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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
2021-2023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