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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1作者:admin来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确保重大活动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建筑施工行业特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2021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                                                                         (联系人:董佳沫;联系电话:55597188;邮箱:shigongchu211@163.com)        2021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30日。  二、活动主题  按照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结合实际,坚持系统思维,树立“大安全”理念,实施“大安全”治理,形成“大安全”治理合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监管能力,健全风险管控机制,统筹安全、消防、疫情防控、施工现场环保等各项工作,夯实首都建筑业创新发展安全基础,为首都建设提供安全屏障。  三、参加活动对象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施工项目和相关单位。  四、组织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2021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丁  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成  员:施工安全管理处、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总队、市住建委宣传中心、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等主要负责人,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主管副主任(副局长),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副总(安全总监)。  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五、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市级活动内容  1.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日,举行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安排部署安全月活动方案,同时对2020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示范单位及安全管理标兵进行表彰,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观摩学习活动。  6月16日,拟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本市建筑工地举行2021年全国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安全知识咨询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观摩学习活动。  2. 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  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北京市住建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每日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不定时推送安全知识答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三个类型),分监督机构和施工企业两个板块,参赛人员为监督人员和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等。共设置团体奖六名(其中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设置优秀组织奖三名,设置个人奖20名(其中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3. 举办塔式起重机司机操作技能竞赛  为施工建筑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重要平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在2021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举办塔式起重机司机操作技能竞赛,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技能人才典型,营造全市塔式起重机司机学技能、学安全的良好氛围。  4.开展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活动情况,防汛工作落实情况,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及基坑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起重吊装、有限空间作业、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的执法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执法。   深入推进2021年“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施工围挡治理工作, 坚持工程竣工及时拆除施工围挡,完成逾期未拆除施工围挡整治,持续推动全市工程规范设置施工围挡。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强化文明卫生意识,全面提升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质量,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大整治、大提升”活动,引导广大建筑工人养成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促进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的显著提高。  (二)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建筑施工企业活动内容及要求  1.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重点组织对近期发布的新政策、新标准的培训,对施工现场的一线作业工人进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其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必须以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名义,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学习活动,学习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20〕181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导则>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分册)>的通知》(京建发〔2020〕289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京建发〔2020〕352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激励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科技创新和创建智慧工地的通知》(京建发〔2021〕2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主席令第33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好本辖区、本企业的 “安全生产月”的各种活动,组织好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督促安全管理人员学习掌握安全生产业务知识,提升业务能力。  2.加强宣传工作,营造安全氛围  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通过在企业和施工现场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设置安全专栏、开展图片展览、播放教育影像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2020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优秀个人奖项评选活动,对本单位推荐的人员进行广泛宣传,树立优秀典型,号召广大职工礼赞榜样、学习榜样。  3.加强隐患治理,坚决杜绝事故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继续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检查重大活动保障及防汛、消防、危大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管理情况。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严查问题、紧盯整改,主管领导要带队开展专项督查,层层落实责任。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监督执法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安全生产月”期间,对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发生火灾火情或破坏地下管线等突发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4.积极参与市应急局组织的相关活动  积极参与市应急局组织的“应急先锋•北京榜样”先进典型推选宣传活动、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集团)创建、北京市第十四届安全文化论坛等活动,积极参评优秀组织单位、最佳实践活动、优秀新闻报道单位及个人、最佳公益作品等奖项。  5.及时进行总结,按时上报材料  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有关文字、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请各单位于2021年7月10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原文链接:http://zjw.beijing.gov.cn/bjjs/xxgk/fgwj3/qtwj/gcjsltz/10993566/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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