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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3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26作者:admin来源: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余丽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从生活垃圾分类出发减少城乡环境污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宣传教育引导、分类处理系统建设、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协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强化宣传教育的建议。省教育厅通过将垃圾分类教育融入教材和课堂教学内容、开展“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教育活动、及常态化实践体验活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学校、进课堂、进社区。省住建厅先后通过制作垃圾分类宣传片、印发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开发垃圾分类小游戏、将垃圾分类宣传纳入专项行动推进等方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和分类方法,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度和分类意识。

  二、关于加强分类处理设备研发的建议。省科技厅在省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中支持黑龙江中科瑞合环保有限公司开展“城镇餐厨废弃物集约化精准预处理设备研制与示范”项目,研制处理能力50吨/天/台的标准箱式集中预处理设备,以提高餐厨垃圾在逐级分选处理过程中物质分离的精准度、处理效率及自动化水平。同时,鼓励创新基地建设,省内现有“黑龙江省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黑龙江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两家生活垃圾处理领域的科技创新基地。

  三、关于促进垃圾分类全产业链发展的建议。2021年9月,省住建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黑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市场化、专业化为导向,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将规模小、投资少、回报低的项目,与优质项目科学捆绑、肥瘦搭配、整体打包,通过特许经营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撬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投资建设管理运营。

  四、关于严格监督管理的建议。我省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工作。一方面,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等7部门联合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解决了一批违法掩埋生活垃圾问题。另一方面,通过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措施,强化环境执法,不断提高属于危险废物的有害垃圾管理水平。

  正如您建议的“全社会行动起来,从垃圾分类出发,打赢“生态家园”历久弥坚之战”,下一步,我厅将会同各有关部门持之以恒抓好群众习惯养成、分类设施建设、完善支持政策等方面工作,不断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效。感谢您对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注和监督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联系单位: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及电话:吕佳骏,0451-53633060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zfcxjst.hlj.gov.cn/news_info/1/44/2022-00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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