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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32个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5-31作者:admin来源: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建发〔2022〕12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中市城市管理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人民政府:

  自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创建以来,各地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全省32个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2021年9月以来,32个试点镇用于生活垃圾治理累计投资10482.62万元,其中2022年一季度,完成投资2674.18万元。《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建设实施方案》已全部编制完成,各镇建设进展良好,基本做到了将农村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定时清运、规范处理。

  (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按照《关于开展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创建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1〕184号)要求,试点镇创建工作已初步建立省负总责、市级督导、县抓落实、镇级实施的工作推进机制。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制定下发了《陕西省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办法(试行)》和《2022年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建设工作要点》。市级住建(城市管理)部门强化督导,推动加快落实试点镇创建任务。县级住建(城市管理)部门对标创建工作,抓好相关落实工作。各试点镇认真研究部署试点镇建设工作。如留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镇域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领导任第一组长,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其他试点镇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为组长的试点镇工作领导小组。

  (二)项目建设成效明显。各试点镇确定了2022年的目标任务,建立了项目库,制定了年度建设计划,重点抓好“三个清、三个关、三个治、三个有、三个一”。据统计,截止目前共清理陈年垃圾4.26万吨,清理违建1028座,清理标牌3393个;开展垃圾分类的自然村858个,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点703个,建立“分类、收集、转运”体系的自然村841个;有27826户庭院开展分类减量及资源化利用,1494个自然村实行划片保洁治理,建立保洁员队伍3153人;32个试点镇积极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争取长效的资金保障、探索成熟的治理技术;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27个、召开市级部署会议10次、县级部署会议68次、试点镇部署会议241次。32个试点镇共建设垃圾银行53个、堆肥设施30座、转运站36座、压缩转运站5座,购置户分类桶51179个、村(组)垃圾收集箱9667个、车挂式垃圾箱1122个、收集三轮车1039辆、清扫车16辆、转运车126辆、压缩转运车21辆。

  (三)创新垃圾处理模式。长安区子午街道、眉县营头镇、三原县新兴镇、长武县巨家镇、合阳县王村镇、黄龙县石堡镇、岚皋南宫山镇、石泉县中池镇等积极探索推行源头分类减量、采用各类堆肥设施进行沤肥资源化处理,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留坝县火烧店镇农村生活垃圾采用自主投放方式,进行定点回收、集中分拣、后台返现。三原县新兴镇、黄陵县隆坊镇引进企业,将秸秆、果枝有偿回收,进行资源化利用。

  (四)试点示范作用初显。长安区子午街道、眉县营头镇、三原县新兴镇、富平县张桥镇、黄陵县隆坊镇、岚皋县南宫山镇、留坝县火烧店镇等镇按照试点镇创建要求,立足镇情,创新全链条垃圾治理模式,尤其是在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及“减量化、就地化、资源化”,落实运行经费,确保人员到岗,取得积极成效,生活垃圾治理能力、示范作用初步显现。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工作进展不平衡。华州区赤水镇、富县牛武镇、山阳县中村镇、商南县赵川镇等对2022年试点镇建设工作思路不明晰,2021年工作开展不及时、未有较大成效,部分制度还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截至3月底,麟游县九成宫镇、淳化县润镇、临渭区官道镇、绥德县吉镇还没有着手专项规划编制,且缺乏对生活垃圾规模预测、未能科学指导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配置。

  (二)少数镇存在垃圾违规倾倒现象。商洛市商南县赵川镇、渭南市临渭区官道镇、华州区赤水镇、合阳县王村镇存在违规倾倒生活垃圾现象。同时,经无人机对32个试点镇镇区及部分村庄进行航拍发现,部分试点镇仍存在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清理不彻底的现象。

  (三)部分镇收集设施破损严重。部分试点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破损较为严重,现有收集转运设施简陋、更新不及时、维护管理不到位,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西安市蓝田县辋川镇、延安市洛川县槐柏镇镇区及个别行政村收集设施破损较为严重,村内垃圾乱堆乱放、清扫不及时现象时有发生,急需补齐设施建设的短板。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试点镇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靠前指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按时间节点逐项目分解任务,集中力量,加快建设。各级住建(城市管理)部门也要主动作为,加强督导,确保完成建设目标任务。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试点镇要动员群众共同参与,落实监管和奖惩制度,落实保洁员网格化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垃圾处理体系,持续做好垃圾的收转运处理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三个“清”、三个“关”、三个“治”、三个“有”、三个“一”。

  (三)完善收运处置体系。各地要对照省级地方标准和导则,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建立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推广“村处理、镇处理、片区处理、县处理”治理模式,积极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就地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示范。

  (四)加强设施建设。要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同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级有关部门要配套必要的补助资金和设备。加大投入,合理配置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确保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

  (五)强化督查指导。我厅将持续实行“季统计、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考核制度,每季度末对各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必要时启动约谈机制。市、县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镇建设行动的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对于创建工作优异的试点镇优先遴选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备选镇,考核不达标的试点镇将调整出试点镇序列。

  (六)加强舆论宣传。要广泛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简报等传统手段和微信、抖音、快手等现代传播方式,大力宣传试点镇的先进典型和做法,普及生活垃圾治理标准和要求,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关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

  联系人:郭振威 黄鹤

  电话:029-63915797 029-63915740(兼传真)

  附件:全省32个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考核排名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js.shaanxi.gov.cn/zuanlan/2022/5/115757.shtml?t=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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