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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汛期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5作者:admin来源: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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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汛期暑期全省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汛期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汛期暑期强降雨、大风、雷电、强对流天气多发、频发,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各地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深入查漏补缺,抓早抓实汛期暑期各项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在扎实有序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对汛期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早安排、早部署,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预报,掌握天气最新信息,督促在建项目做好预警监测,细化各项防范措施,责任分工落实到人,确保准备充分、预防得力,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二、突出重点部位,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汛期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按照“汛期不过、排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隐患,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建立隐患清单,采取有效措施,逐项迅速整改,重大隐患要指定专人跟踪落实,坚决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一是重点排查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按已审批方案组织施工并监测;深基坑支护、边坡混凝土强度、锚杆深度、挡水墙设置和地表、基坑底部疏排水措施等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周边硬化、排水措施及临边堆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二是对塔吊基础、龙门架基础和脚手架、大型模板支撑系统进行排查,防止发生起重机械设备和脚手架坍塌事故。三是对斜坡、高切坡附近建筑工程进行排查,严禁在斜坡、高切坡上方及其坡脚乱挖、乱建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或随意堆放材料,防止因滑坡造成伤亡事故。四是加强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搭设、漏电保护器设置和外电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闸箱门锁是否齐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五是加强对施工现场食堂卫生,宿舍、办公室、仓库以及围墙等基础设施的检查,强化现场动火作业、易燃易爆物品和工人宿舍用电管理,严防火灾事故。

  三、加强防范应对,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和防灾保护工作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夏季作业场所防暑降温的各项措施,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下的工作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作业,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减少一线作业人员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要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饮品,保障作业人员身心健康。要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强化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特别是要落实在建高层建筑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相关措施,做好城市轨道交通、深基坑及各种沟槽工程的排涝除险。要加强因建筑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管理,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四、强化应急救援演练和值班值守,保证信息畅通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指导企业加强救援物资设备装备的储备,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协调联动,掌握极端天气信息,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网络平台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受影响地区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各项准备,做好突发事件妥善处置工作。汛期暑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始终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一旦遇有灾情险情,相关责任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9日


原文链接:http://zfcxjst.hebei.gov.cn/zhengcewenjian/tfwj/202206/t20220609_316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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