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律知识 > 关于印发《本市地下管线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2-06-28 )

关于印发《本市地下管线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2-06-28 )

发布时间:2022-09-10作者:admin来源: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索取号 3589258689/2022-00160 载体类型 发布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设施联〔2022〕151 号 记录形式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设施联〔2022〕151号

  关于印发《本市地下管线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本市地下管线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水务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公安局

  市规划资源局 市交通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房屋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

  

  

  本市地下管线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地下管线安全排查和整治是确保城市安全运行有序的重要基础,是建设韧性城市、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22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排查和整治工作,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理念,坚持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老化更新改造的思路。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按照“查隐患、促整改、保安全、建长效”的原则,全面开展地下管线安全排查和整治,全面推进地下管线管理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地下管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二、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确保管线隐患全面清零,积极推进老旧管线更新改造。完善道路、管线一体化整治的工作机制,推进设施、隐患、治理、监测四个“一张图”建设。以“管线地理信息库”为基础,建设全市统一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到2023年底,老旧管线改造取得较大进展,设施智能监测水平逐步提高,形成管线隐患排查和动态清零的常态工作机制,建成设施、隐患、治理三个“一张图”,设施运行风险预判和处置能力明显提升。

  到2024年底,老旧管线更新改造基本完成,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设施智能感知网络,形成监测“一张图”,实现地下管线管理数字化转型,法规标准更健全、设施服务更高效,城市安全韧性显著提升。

  (二)工作原则

  1.整治对象“全要素”。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市范围内各类地下管线应全部纳入整治范围,做到应查尽查。

  2.整治内容“全覆盖”。坚守安全底线,从设施向生产经营环节、用户使用环节两端延伸,常态化、全覆盖、零容忍开展排查整治,确保查清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应改尽改、能快则快。

  3.统筹协调“全口径”。加强对各行业整治计划的统筹,统筹隐患整治和老旧更新,完善“一路发起,五路协同”机制,科学安排施工区域和时序,将对市民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

  4.闭环管理“全过程”。按照全生命周期理念,实现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应急救灾等设施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融合,地下管线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5.应急保障“全天候”。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应对,完善市区协同、政企协同的应急响应网络,形成覆盖全面、触角灵敏、反应快捷的应急调度网络。

  (三)工作范围和内容

  1.工作范围。本市道路、小区、工业园区以及楼宇等区域全覆盖。

  2.管线类型。包括燃气、电力(含架空线路)、供水、排水、信息通信等城市地下管线以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危险化学品管道等特殊管线。

  3.工作领域。包括地下管线、立管、厂(场)站等设施;影响公共安全的用电用气用水行为;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特种设备等领域。

  三、主要任务

  (一)精准研判风险隐患,全面开展安全排查。以问题为导向,对历年来发生的管线事故开展调查分析,重点深入分析管龄、管材、区域、施工工艺等风险因素,全面评估燃气、电力、供排水、信息通信、长输石油天然气、危险化学品等各管线安全运行状况,形成风险识别和隐患判定标准。编制各管线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安全大排查,全面摸清确实存在危险的隐患管道和接近使用年限的老旧管道,建立台账形成清单,纳入全市统一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分级分类管理。(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各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燃气公司等燃气企业,城投水务集团等供水企业,信息通信管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危险化学品管道等权属(专业运营)单位)

  (二)科学制定整治计划,挂图作战销项管理。按照保障安全满足需求、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要求,合理确定整治标准和技术路径,编制各行业专项整治计划。按照轻重缓急、整体实施的原则,整合隐患整治和老旧更新,制定全市管线整治年度总体计划,实行销项管理,挂图作战。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权属单位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要求,分解目标,细化任务,组织实施。(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应急局、各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燃气公司等燃气企业,城投水务集团等供水企业,信息通信管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危险化学品管道等权属(专业运营)单位)

  (三)深入推进部门协同,一体整治统筹实施。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以规划引领、计划统筹、面向实施为导向,推进管线综合规划管理,切实落实掘路管理的“一路发起,五路协同”机制。深化完善挖掘道路施工“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和信息共享。道路上要落实“一路一方案”,强化规划设计方案统筹和施工组织统筹,减少单项管线掘路,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工期,做好管线交底、相邻管线保护、文明施工以及规划资源竣工验收。小区内要落实“一小区一方案”,强化与旧住房更新改造、加装电梯等工作的统筹。新建管线项目应当完成规划资源竣工验收,纳入“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统一管理。生产经营和用户使用环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公安等部门要健全机制、协同作战、精准发力,有针对性的联手推进专项执法行动。(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房屋管理局;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四)夯实基础数据底座,数字转型智慧管理。推进地下管线补充调查和权属单位数据汇交,形成数据定期汇交机制,升级完善全市统一的管线地理信息库。(牵头部门: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各管线权属单位等)完善上海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功能,全面赋能支撑管线排查整治工作,实现管线设施管理数字化转型,完善“设施一张图”。结合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统一数据标准,完成各类管线设施隐患管网和老旧管网数据归集,尽快形成“隐患一张图”。同步开展“治理一张图”、“监测一张图”建设,聚焦管线整治总体计划整合与“一路一方案”实施统筹,构建管线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应用场景和动态监测的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配合部门:市交通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大数据中心、各管线权属(专业运营)单位等)

  (五)完善提升法规标准,科技创新高效运行。结合城市更新和基础设施补短板,统筹推进城市供电、供水、排水、燃气、信息通信等管线建设和更新改造。研究制定管线管理相关规章,建立综合法、专业法相互支撑的法律体系。完善管线运行维护制度和资金投入机制。提升管线建设和改造标准规范。健全应急抢险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城市管线科技研发和创新力度,鼓励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新技术。(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各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燃气公司等燃气企业,城投水务集团等供水企业,信息通信管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危险化学品管道等权属(专业运营)单位)

  四、进度安排

  地下管线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分四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部门,对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摸底。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燃气、供电、排水、供水、信息通信、石油天然气、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对历年事故进行分析,全面摸清管线设施及行业领域内安全运行情况,查清总体情况,建立隐患管线和老旧管线台账清单。

  (三)整治攻坚(2022年3月至12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落实管控措施,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因客观原因不具备施工改造条件的,要落实好隐患管控措施,实现闭环管理。动态更新隐患清单,通过检查督查、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方式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同步积极推进老旧管线更新改造。

  (四)巩固提升(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按计划完成老旧管线更新改造,建立管线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机制。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完善一个“管线地理信息库”,形成一个全市统一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修订一批符合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的标准规范,制定一批适应当前上海城市发展的政策法规。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管线和杆箱整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市地下管线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专班,专班采用实体化运作模式,承担“牵头、协调、督促”职责。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负责牵头协调本区域范围内排查和整治,负责统筹本区域内掘路计划和施工组织,负责公共空间内生产经营和使用隐患排查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推进本行业管线安全排查整治。各权属单位、专业运营单位、管理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负责具体实施。

  (二)完善配套政策

  各权属单位、专业运营单位、管理单位要对其服务范围内的管线依法履行更新改造的出资责任。建立企业、政府、用户合理共担机制,财政资金可给予适当补贴。精简安全排查和整治涉及的挖掘道路、地铁保护区施工等审批事项和环节。依托“一网通办-挖掘道路一件事”受理平台,进一步扩大管线规划许可、挖掘道路许可、交通安全许可、夜间施工备案等业务并联审批的范围。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道路开挖修复补偿事项,各区按照“成本补偿”原则收费。

  (三)强化执法监督

  通过从严执法,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要重点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效率;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企业、单位及个人,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实行行业或职业禁入。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

  (四)落实考核培训

  将地下管线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和第三方机构的作用,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等,对排查整治成效和计划完成情况实施评价。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技术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用气、用电、用水等领域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


原文链接:https://zjw.sh.gov.cn/jsgl/20220908/e564b36427444de7a44a923ed76b1b0f.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