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律知识 >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7作者:admin来源: 宁夏住建厅

  

  宁建(督)发〔2023〕12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202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加快推进我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我厅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2.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进度表

        3.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指引

        4.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咨询专家推荐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建办督〔2021〕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系列文件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司局函督〔2022〕13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要求,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水平,加快推进自治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水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和自治区政府安排部署,以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为目标,围绕城市运行安全高效健康、城市管理干净整洁有序、为民服务精准精细精致,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等前沿技术为支撑,整合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汇聚共享数据资源,加快现有信息化系统的迭代升级,全面建成城市运管服平台,加强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状况的实时监测、动态分析、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建设原则

  遵循标准、稳步实施。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按照“边建设、边运行、边完善”“先联网、后提升”“先网络通、后数据通”的工作思路,有序推进平台建设。

  资源整合、技术先进。将现有城市管理相关信息系统整合至运管服平台,避免重复建设。平台技术要能够兼容新技术演进及管理目标和扩展性要求。

  因地制宜,务实创新。充分考虑各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实际情况,体现差异性和针对性,突出辖区管理重点和特色,重视创新驱动城市管理水平提升,确保适用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健全体制,完善机制。在数字城管等现有体制和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提升,形成运管服平台管理体系,保障平台科学长效运行。

  (三)建设目标

  2023年底前,自治区、地级城市建成城市运管服平台,实现国家、自治区、市三级平台联网运行。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成城市运管服平台并与市级平台联网。

  2025年底前,城市管理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各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力争实现县(市、区)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与联网全覆盖,自治区、市、县(市、区)一体化运行模式基本建立。

  二、建设内容

  (一)自治区平台

1.数据体系建设。建立包括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监测分析、综合评价数据,市级平台上报数据和外部汇聚数据在内的综合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库。可根据实际需求拓展数据库内容。2.应用体系建设。基础建设内容包括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监测分析、综合评价和决策建议等5个应用系统,以及数据交换、数据汇聚和应用维护等3个后台支撑系统。拓展建设省级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执法监督、智慧停车、地下管网等其他应用系统。3.管理体系建设。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推动自治区城市运管服平台协同高效运转。建立包含工作协同、数据采集、综合评价等机制在内的配套运行机制。4.运行环境建设。应充分利用、整合和共享现有的软硬件资源,依托本地现有的云网资源建立满足平台运行需求的网络、计算、存储等基础环境,数据库、中间件、操作系统等基础软件应符合国产化要求。按照能够支持平台稳定高效运行3至5年的要求配置必要的设备,建立安全保障体系。

  (二)市级平台

  依托数字城管系统等,整合相关数据资源,拓展优化平台功能,建设市级城市运管服平台,实现全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价。

  1.数据体系建设。建立包括城市基础数据、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和综合评价等数据在内的综合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库。可结合实际拓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其他数据,切实发挥数据库支撑作用。

  2.应用体系建设。基础建设内容包括业务指导、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服务、运行监测、综合评价和决策建议等7个应用系统,以及数据交换、数据汇聚和应用维护等3个后台支撑系统。重点聚焦城市安全运行,推进城镇燃气、道路桥梁、排水防涝等领域监管。各地应综合考虑本地经济发展、人口数量、城市特点等因素,结合城市实际需要,拓展建设内容包括智慧停车、地下管网等其他应用系统,开发智能化应用场景。

  3.管理体系建设。明确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指挥工作牵头部门,加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指挥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平台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和综合评价等工作。建立包含综合协调、监督制度、处置制度、考核制度等机制在内的配套运行机制。

  4.运行环境建设。应充分利用、整合和共享现有的软硬件资源,依托本地现有的云网资源建立满足平台运行需求的网络、计算、存储等基础环境,数据库、中间件、操作系统等基础软件应符合国产化要求。按照能够支持平台稳定高效运行3至5年的要求配置必要的设备,建立安全保障体系。

  (三)县(市、区)平台

  县(市、区)级平台是基于现有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纵向对接自治区级平台、地级市平台,横向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县(市、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的工作平台。各县(市、区)可依照市级平台建设要求建设运管服平台。

  自治区平台和市级平台应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等交换网络,实现平台间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3年4月底前)。自治区、地级市、有条件的县(市、区)落实资金,完成方案审查、项目立项、招投标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3年5月至9月)。自治区、地级市、有条件的县(市、区)深入推进数据体系、应用体系、管理体系、基础环境建设,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试运行阶段(2023年10月至12月)。平台建成后开展业务培训、技术培训,系统上线试运行,完成平台的验收工作。

  (四)拓展提升阶段(2024年至2025年)。城市管理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各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力争实现县(市、区)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与联网全覆盖,自治区、市、县(市、区)一体化运行模式基本建立。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地级市要成立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专班,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推进会,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资金落实。采用申请上级部门专项资金、本级政府财政投入、专项债、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畅通投融资渠道,鼓励各类专业企业参与平台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保障有力。

  (三)加强监督指导。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纳入2023年度重点工作,督促指导各城市平台建设工作。实行工作进度月报制度,从2023年5月起,各地级市每月5日前上报《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进度表》(见附件2)。

  (四)把好技术关口。各地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要积极参加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自治区组织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各地要主动吸纳城市运行管理各行业专家,扩充专家队伍,为平台建设和运营提供智库支撑。要学习借鉴外省区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经验,提升我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质量水平。

  附件2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进度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平台方案制定情况

  1.是否制定印发本市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是

  £否

  2.是否编制完成本市城市运管服平台技术方案

  £是

  £否

  3.是否将本市平台技术方案按规定报送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

  £是

  £否

  4.报送审核部门:①住房城乡建设部;②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① £

  ② £

  二、平台建设推进情况

  1.本市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责任落实情况

  牵头部门

  主要负责人

  工作专班

  £已成立£成立

  2.本市城市运管服平台是否完成项目立项

  □ 是

  批复时间:

  投资金额:

  £否

  计划立项时间:

  3.本市城市运管服平台是否完成项目招标

  □ 是

  开标时间:

  中标单位:

  £否

  计划招标时间:

  4.本市城市运管服平台是否开工建设

  □ 是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否

  5.本市城市运管服平台应用系统建设整合情况(已建设的打√):
□业务指导系统(共用) □指挥协调系统 □行业应用系统 □公众服务系统

  □运行监测系统 □综合评价系统 □决策建议系统 □数据交换系统

  □数据汇聚系统 □应用维护系统其他系统:

  6.本市城市运管服平台的数据体系建设情况(已建设的打√):

  □城市基础数据 □城市运行数据 □城市管理数据 □城市服务数据

  □综合评价数据其他数据:

  7.本市城市运管服平台的行业应用系统整合覆盖情况(已整合覆盖的打√):

  □市政公用 □市容环卫 □园林绿化 □城市管理执法

  其他:

  8.本市城市运管服平台运行监测系统业务领域覆盖情况(已覆盖的打√):

  □燃气 □供水 □排水 □供热□环卫□内涝□管廊□危房

  □桥梁□隧道□路面塌陷□建筑施工□渣土 □人员密集场所

  其他方面:

  9.本市城市运管服平台是否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

  £是

  £否

  10.本市城市运管服平台是否共用国家平台业务指导系统

  £是

  £否

  三、平台运行保障

  1.是否建立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指挥中心

  □ 是

  人员

  位

  座席

  个

  £否

  2.是否建立综合协调机制

  □ 是

  £否

  3.是否建立监督指挥机制

  □ 是

  £否

  4.是否建立工作协同机制

  □ 是

  £否

  5.是否建立综合评价机制

  □ 是

  £否

  6.是否配备必要的行政办公和指挥场所

  □ 是

  £否

  填报人员:联系方式:

  

  附件3

  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指引

  为加强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指导,制定本指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指导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体系,规范自治区、市级和县(市、区)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风险防控水平,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编制本工作指引。

  (二)适用范围

  指导自治区平台、市级平台和县(市、区)平台建设工作。

  二、建设内容

  (一)自治区平台建设内容

  1.数据体系建设

  自治区平台应建立包括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监测分析、综合评价数据,市级平台上报数据和外部汇聚数据在内的综合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库。

  自治区平台的数据内容应符合《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中“6 省级平台数据”章节的规定。

2.应用体系建设

  自治区平台应建设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监测分析、综合评价和决策建议等5个应用系统,以及数据交换、数据汇聚和应用维护等3个后台支撑系统。结合本地区实际,拓展建设其他应用系统,开发智能化应用场景。

  (1)业务指导包括政策法规、行业动态、经验交流、行政处罚等功能模块,汇聚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体制机制建设情况、行业动态、队伍建设、典型经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等。由国家平台统一开发建设,自治区、市通过国家平台分配的单点登录账号和使用权限,共用该系统。

  (2)监督检查按照“统筹布置、按责转办、重点督办、限时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将重点工作布置给地方城市管理部门,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和时限,并对工作进度、完成质量以及巡查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督办。该系统具备重点工作任务督办、联网监督、巡查发现、数据填报等功能。

  (3)监测分析围绕市政设施、房屋建筑、交通设施、人员密集区域等领域,汇聚城市运行监测数据,掌握城市运行状况,分析评估城市运行风险。该系统具备风险管理、监测预警、风险防控、运行统计分析等功能。

  (4)综合评价根据工作要求,通过实时监测、平台上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取相关数据,并采用大数据分析、卫星遥感等方法,对城市运行监测和城市管理监督工作开展综合评价。该系统具备评价指标管理、评价任务管理、实地考察评价、评价结果生成及综合分析等功能。

  (5)决策建议汇聚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监测分析和综合评价等数据,以及与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相关的其他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和常规软件工具等,进行数据挖掘、捕捉、处理,形成工作趋势分析、工作报告和决策建议等,为完善政策法规、部署工作任务、上报工作建议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6)数据交换横向共享有关部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相关数据,纵向与上下级城市运管服平台开展数据交换,从下级平台获取、向上级平台推送相关数据。该系统具备接入平台配置、接口服务发布、接口服务订阅、接口状态监控和数据交换等功能。

  (7)数据汇聚根据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要求,汇聚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监测分析、综合评价数据,市级平台上报数据和外部汇聚数据等在内的数据,对各类数据进行清洗、校验、抽取、融合,形成综合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库。该系统具备数据获取、数据清洗、数据融合、数据资源编目等功能。

  (8)应用维护根据系统应用维护管理需要,对组织机构、人员权限、业务流程、工作表单、功能参数等事项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该系统具备机构配置、人员配置、权限配置、流程配置、表单配置、统计配置和系统配置等功能。

  (9)执法监督对接司法厅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业务需要进行功能升级,实现城市管理领域的执法主体管理、案卷评查、执法运行分析等功能,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督效率。同时预留接口使各市、县(区)自建的城管综合执法相关平台能够向自治区平台推送数据,自治区可以访问各市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平台,实现辖区下市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实时监测、分析研判、长效考核。

  (10)地下管网在各市县(区)设施普查基础上,构建全区地下管网库、数据综合应用、监测预警、隐患处置等应用系统,实现地下设施的全流程监管,实现设施信息的共建共享,满足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应急防灾等工作需要。

  (11)智慧停车在自治区层级实现对全区动静态停车的大数据监管,采集停车行业车场建设、审批、收费、服务的一系列关键数据,指导和服务停车市场有关主体,防止业务办理与平台使用“两张皮”。确保实现全区停车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工作目标。市、县(区)层级落实自治区对停车市场主体的具体监管要求,实现停车静态数据的一体化协同普查上报能力,实现停车动态数据开放联网接入能力,实现停车场从规划建设、经营许可、收费价格到建设验收的全生命周期的联审联批能力,最终形成停车静动态数据实时接入更新,停车审批流程数据全程数字化留痕,全面掌控停车资源的实时利用情况、审批状态和变化趋势,提升整体自治区停车监管与服务的科技化水平。

  自治区平台系统具体功能应符合《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中“4.2 省级平台”章节的规定。

3.管理体系建设

  (1)组织体系建设

  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推动国家和自治区城市运管服平台协同高效运转。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筹协调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运行中的重大事项,有序推进自治区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明确自治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监督工作牵头单位;配强专业技术团队负责自治区平台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平台持续稳定运行。

  (2)运行机制建设

  工作协同机制。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保障重点工作任务的上传下达;建立左右协同的协调机制,保障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相关事项的横向及时联动,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统筹布置、按责转办、重点督办、限时反馈”的闭环管理。

  数据填报机制。根据城市管理行业监管和综合评价工作需要,在三级城市运管服平台尚未健全之前,为了保障自治区平台、国家平台及时高效获取行业监管基础数据、城市运行监测数据、城市管理监督数据,应建立“填报内容完整、数据格式统一、上报流程规范”的数据填报工作机制。

  综合评价机制。围绕“市政设施、房屋建筑、交通设施、人员密集区域、群众获得感”和“干净、整洁、有序、群众满意度”等核心指标,应制定综合评价办法、评价指标动态调整办法,完善城市运行监测和城市管理监督标准,为科学规范开展综合评价工作奠定基础。

4.基础环境建设

  自治区平台应依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中“7 基础环境”章节的规定,搭建满足城市运管服平台运行需求的信息化基础环境,包括建设上下贯通、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高效、可扩展的软硬件环境和有效防护的安全环境等,并按照能够支持平台稳定高效运行3至5年的要求配置必要的设备。

(二)市级平台建设内容1.数据体系建设

  市级平台应建立包括城市基础数据,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和综合评价等数据在内的综合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库。可结合实际,以需求为导向,在上述数据库内容基础上,按照“一网统管”要求,汇聚共享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其他数据、相关部门数据,不断丰富扩大数据库内容,切实发挥数据库支撑作用。

  市级平台数据内容应符合《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中“7 市级平台数据”章节的规定。

2.应用体系建设

  市级平台应用体系包括业务指导、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服务、运行监测、综合评价和决策建议等7个应用系统,以及数据交换、数据汇聚和应用维护等3个后台支撑系统。各地应以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为目标,综合考虑本市经济发展、人口数量、城市特点等因素,结合城市实际需要,拓展应用系统,丰富应用场景。

  (1)业务指导共用国家平台业务指导系统,通过国家平台统一分配账号使用权限,将国家平台业务指导系统以单点登录的方式集成到市级平台。

  (2)指挥协调是市级平台的核心系统,依据《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 106),建设监管数据无线采集、监督中心受理、协同工作、监督指挥、绩效评价(《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中的综合评价子系统)、地理编码、基础数据资源管理等子系统,实现城市运行管理问题的“发现、立案、派单、核查、处置、结案”的闭环管理,并具备接收、办理和反馈国家平台和自治区级平台监督检查系统布置的重点工作任务的功能。

  根据综合评价工作要求,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相关的管理对象按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规定的规则和编码要求,列入部件和事件扩展类别。增加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步行街、公园、广场、农贸市场、公共厕所、火车站或长途汽车站、河流湖泊、便民摊点规划区、社区、主要交通路口等实地考察样本所涉及的相关专题图层,并纳入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维护。

  (3)行业应用覆盖综合执法、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业务。

  综合执法充分依托现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规范和权责清单,能够为执法人员提供执法全过程的有效记录、执法过程的合法保障、执法方式的技术革新,有效破解监督难、决策难的问题。各地市在接入自治区执法监督系统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需求进行功能拓展,实现执法办案功能、执法检查、执法受理、执法监督、执法对象管理及大数据分析展现等功能。

  市政公用借助物联网技术实现对重要市政设施的实时监测,通过监测预警及早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有效处置。通过一张图可以直观的综合展示市政设施的类别、在线监测数据、视频监控等重点设施及其分析结果。通过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考核评价,实现市政设施的主动、常态化巡检管养,促进市政设施管养维修精细化,提升设施的管养水平和运行效率。

  市容环卫管理内容应当包括各类环卫设施、环卫作业车辆、环卫作业人员、环卫作业事件等。通过综合利用各类专业化监测监控手段,实现对道路、公共场所等的卫生状况和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过程的全面监管,以及对生活垃圾清运、中转、末端处理的全过程监控。通过对所辖区域环卫企业的考核监管,为环卫应急处置、设施规划等提供辅助决策。

  园林绿化主要针对城市绿地、公园、古树名木等监管对象,综合运用智能视频分析、RFID、二维码等技术手段,建立集城市园林绿化信息一张图、网格化巡查、常态化管养、考核评价等一体的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模式,通过摸清城市园林绿化家底和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城市园林绿化量化评估和动态监管,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逐步走上精细化、规范化、常规化管理的轨道。

  城市停车重点建立完善的城市便民服务机制,实现对外信息公示、网上服务功能。同时依托手机移动端等,满足日益增涨的移动便民服务需求。建立完善的停车监管平台,基于资源普查展示、城市停车诱导、经营备案、投诉处理、现场巡查加强政府管理部门对车场、车位、车辆、服务、收费的统一监管,实现规范化经营。实时发布城市停车位状态信息,完善交通诱导体系,打造智慧停车与城管、交警等多部门协作体系,提升城市停车服务与治理水平。

  燃气监管主要从管网、场站、燃气及相邻地下空间泄露监测等多维度,实现全面、精确、实时地掌握各类风险动态,进而提前预防、控制可能发生的危险事故和突发事件;同时在危机事件发生后,能够做到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实现人与技术的充分融合。使燃气监管系统能够有即时有效的信息共享、各部门统一协作标准化的紧急应对、简便快捷地提高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城市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供水监管主要对供水管网实时运行的压力、流量、水质以及配套的消火栓状态等进行实时在线监测,直观、全面、实时地了解供水管网的运行状况,对超出阈值的监测数据进行报警,为预防与控制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提供重要的信息和技术支持。

  排水监管主要通过接入城市排水管网实时运行数据和城市排水运行基础业务数据,利用相关模型算法和大数据分析手段,综合分析城市排水系统安全运行态势,及时预警管网安全问题,为城市防汛、管网提质增效和管网诊断分析提供决策支持。

  供热监管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信息安全等“互联网+”技术感知连接供热系统“源-网-荷-储”全过程中的各种要素,对热力管网实时运行的温度、压力、流量等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对超出阈值的监测数据进行报警,并实现报警的全流程把控。

  道桥管理主要通过调查、分析、设计等手段,针对道桥管理目前存在的现状,提出一套科学合理的桥梁数据采集、分析、评定和技术管理等方法以及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规范现行的管理手段,提高桥梁管理以及养护工作效率。

  城市照明主要借助物联网实现通信中断、亮灯率过低、传感器不在线等智能告警,真正实现对路灯的“遥控、遥测、遥调”,有效确保城市照明亮灯率。同时,基于GIS地图实现路灯分布、分组管理,通过优化亮灯时间和亮灯策略,统计近期路灯能耗变化,方便用户直观了解路灯能耗,在保证亮灯率的前提下实现节约能耗。

  垃圾分类是全面囊括垃圾分类相关的人、车、物、事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关生活垃圾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聚焦突破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的信息系统难点问题,不断提高生活垃圾管理的科技化、制度化、智慧化水平。

  地下管网主要指在设施普查基础上,搭建地下管网库、数据综合应用、监测预警、隐患处置等应用系统,实现地下设施的全流程管理,实现设施信息的共建共享,满足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应急防灾等工作需要。将城市地下设施日常管理工作逐步纳入平台,建立平台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提高信息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4)公众服务是为市民提供精准精细精致服务的重要窗口。包括热线服务、公众服务号和公众类应用程序(APP)等,具备通过指挥协调系统对公众诉求进行派单、处置、核查和结案的功能,以及对服务结果及服务满意度进行调查回访的功能。

  (5)运行监测主要聚焦市政设施、房屋建筑、交通设施和人员密集区域等领域,对防洪排涝、燃气安全、路面塌陷、管网漏损、桥梁坍塌等开展运行监测,对城市运行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管理、监测、预警、处置,实现城市运行全生命周期监测管理。该系统包括监测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监测报警、预测预警、巡检巡查、风险防控、决策支持、隐患上报与突发事件推送等子系统。各地宜结合地方实际,按需确定运行监测领域和范围。

  (6)综合评价是根据评价工作要求,通过实时监测、平台上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取相关数据,并采用大数据分析、卫星遥感等方法,对城市运行监测和城市管理监督工作开展综合评价。该系统具备评价指标管理、评价任务管理、实地考察评价、评价结果生成及综合分析等功能。各地宜结合地方实际,将综合评价工作向行政区域内区县、街道延伸。

  (7)决策建议主要基于综合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库,开展分析研判,提炼工作成果,为城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动态掌握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态势、及时做出处置响应、部署相关工作、开展专项行动、制定相关政策等提供决策建议。可根据城市实际需求拓展其他专题。

  (8)数据交换是指从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服务、运行监测、综合评价等系统,以及其他外部系统采集城市基础数据,运行、管理、服务和综合评价等数据,通过数据交换系统向国家平台、自治区级平台共享。数据交换系统包括接入平台配置、接口服务发布、接口服务订阅、接口状态监控和数据交换等功能模块。

  (9)数据汇聚主要根据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需要,汇聚城市基础数据,运行、管理、服务和综合评价等数据,对各类数据进行清洗、校验、抽取、融合,形成市级综合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库。该系统包括数据获取、数据清洗、数据融合、数据资源编目等功能模块。

  (10)应用维护主要根据系统运维管理需要,对组织机构、人员权限、业务流程、工作表单、功能参数等事项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该系统具备机构配置、人员配置、权限配置、流程配置、表单配置、统计配置和系统配置等功能。

  市级平台的系统功能应符合《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中“4.3 市级平台”章节的规定。

3.管理体系建设

  (1)组织体系建设

  为推动构建党委政府领导下的“一网统管”工作格局,切实发挥城市运管服平台指挥调度、统筹协调、高位监督等作用,应明确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指挥工作牵头部门,加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指挥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平台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和综合评价等工作。

  (2)运行机制建设

  综合协调机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

  监督指挥机制。监督制度建设。参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规定,建立健全以问题发现、核查结案为核心内容的问题监督制度体系。

  处置制度建设。参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8部分:立案、处置和结案》(GB/T 30428.8)规定,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及时高效、结果满意的问题处置制度体系。

  考核制度建设。参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4部分:绩效评价》(GB/T 30428.4)规定,建立健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绩效考核办法,以标准化的统计数据为依据,构建对各处置部门和单位的绩效考核制度体系。推动将考核结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3)工作协同机制

  根据国家、自治区、市三级重点工作任务上传下达、监督指导的需要,应建立市级重点工作受理反馈机制,安排专人及时接收、落实并反馈国家平台、自治区平台下达的工作任务;建立左右协同的协调机制,保障城市运行管理相关事项的横向及时联动。通过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统筹布置、按责转办、重点督办、限时反馈”的闭环管理。

  (4)综合评价机制

  围绕“市政设施、房屋建筑、交通设施、人员密集区域、群众获得感”和“干净、整洁、有序、群众满意度”等核心指标,定期开展城市运行管理服务自评价工作,并配合住建部、自治区逐渐突然做好第三方实地考察工作。可结合本地实际增加特色指标,创新评价方法。

4.基础环境建设

  应符合《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中“7 基础环境”章节的规定,同时应根据市级平台的功能、并发量、数据量等情况,合理规划服务器、存储和网络等基础环境资源,并按照能够支持平台稳定高效运行3至5年的要求配置必要的设备。

  各城市应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统筹、集约、高效的原则,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配备必要的行政办公和指挥场所。

  (三)县(市、区)平台建设内容

  各县(市、区)可依照市级平台建设要求自主建设运管服平台。各地可结合实际,已建设数字城管系统的城市基于已有系统和数据资源整合升级建设运管服平台,无信息化基础的城市统筹规划新建城市运管服平台,各城市可自行拓展建设内容,搭建城市运管服平台。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准备阶段

1.充分开展现状调研,摸清本地资源底数

  平台建设前应充分调研本地城市运行管理信息化现状,调研内容应包括:城市基础设施概况,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供水、排水、供暖、燃气等行业应用系统建设情况,热线服务、公众类应用程序(APP)和小程序建设情况,城市现有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资源情况以及本地政务云平台建设情况。

  现有信息系统分散在各部门和行业权属单位的,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对接,合理设计平台逻辑架构,形成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搭建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的城市运管服平台。

2.深入开展需求分析,合理规划建设内容

  (1)边建设、边完善。优先完成基础建设内容,满足住建部对城市运行管理工作和各级平台联网工作要求,自治区平台优先建设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监测分析、综合评价、决策建议、数据交换、数据汇聚和应用维护等8个基础系统;市级平台优先建设业务指导、指挥协调、行业应用(综合执法、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公众服务、运行监测、综合评价、决策建议、数据交换、数据汇聚和应用维护等10个基础系统。在基础系统建成的基础上,按照工作需要适度进行拓展,打造突出本地特色的城市运管服平台。针对项目规模较大的城市,可以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城市特点等因素进行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合理规划项目分期和建设内容。

  (2)先联网、后提升。现有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城市可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率先实现与住建部国家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联网,再积极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体系和业务系统不断完善,丰富业务应用场景,逐步提升实现业务全覆盖。

  (3)先网络通、后数据通。城市运管服平台的建设充分利用自治区和市电子政务网,先实现与国家平台、自治区平台和市级其它信息化业务系统联网,再打通数据传输渠道,实现国家、自治区、市、县(市、区)业务系统数据共享和交换。

3.基于现有信息化系统迭代升级,建设城市运管服平台

  一是坚持统筹集约高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已有基础。自2005年全国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以来,各地陆续建设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智慧城管系统、综合执法系统以及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等行业专项系统等信息化资源,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各地在运管服平台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本地已有的城市管理信息化基础进行升级,理清现有系统与城市运管服平台的关系,做好资源整合分析工作,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是在升级路径方面,各地要对标《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中的平台功能要求和数据库要求,因地制宜完善城市运管服平台所需的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此外,还要紧密结合城市实际需求进行拓展,建立健全具有本地特色的智能化应用场景,真正打造实战中管用、基层干部爱用、群众感到受用的城市运管服平台。

4.结合国家标准与本地特点,编制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方案

  为稳妥有序推进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步发布《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CJ/T312-2021)、《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CJ/T545-2021)和《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作为现阶段指导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和运行的基本依据。其中,《技术标准》回答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是什么、建什么、怎么建等问题,是指导国家、自治区、市三级平台建设的基本依据。《数据标准》回答了如何建设综合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库、三级平台如何进行数据汇聚与共享交换等问题,对于构建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的平台体系,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新机制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建设指南》回答了平台各个系统怎么建、如何建立组织体系、如何保障平台建设质量等问题,明确了组织管理、实施步骤、方案评审、评估验收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对于指导地方规范有序、节约集约建设运管服平台具有重要意义。

(二)平台建设阶段1.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把好技术方案评审关

  建立高效协同推进机制。自治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平台建设运行中的重大事项,加强平台建设顶层设计,落实平台建设资金,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保障平台建设顺利推进。

  把好技术方案评审关。自治区平台、市级平台建设技术方案应按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制定。自治区平台、银川市平台建设技术方案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审查;其他市级平台建设技术方案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审查。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技术方案经专家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2.科学安排建设周期,把好项目建设进度关

  建议项目建设周期为10-12个月。项目准备阶段,完成项目建设立项及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项目承建单位;项目实施阶段4-6个月,完成系统的开发、软硬件环境搭建、系统部署与联调工作,制定各个岗位人员的操作手册,完成各岗位人员的培训,完成各种制度规范制定;项目试运行与验收阶段3-4个月,进行各系统的功能测试和系统的整体联调,对系统进行优化,组织进行项目评估验收。

3.落实各项制度标准,抓好平台建设质量关

  (1)明确责任,组织实施。各级成立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机构,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实施工作方案。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人,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制度。

  (2)组建队伍,制订制度。组建专门队伍,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参与,编写《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处置(指挥)手册》《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管理考核办法》等制度文件。

  (3)数据建库,系统搭建。收集整理城市管理基础数据、专项数据和跨部门业务数据,建立数据库。开展系统网络配置、软硬件系统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应用软件系统研发和实施等工作。

  (4)人员培训,编制手册。自治区住建厅组织市、县(市、区)开展平台建设和运行相关业务培训,各级平台建成后编制系统培训手册,对系统岗位人员进行业务和技术培训,确保平台建设后安全平稳运行。

  (5)系统测试,投入运行。平台建设完成后进行内部测试和初验,测试流程包括测试需求分析、编写测试计划、编写测试用例、执行测试、编写测试总结报告。测试通过后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初步验收,验收通过后形成初验报告。初验后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3个月后达到技术要求再进行交付运行。

  (6)档案整理,系统验收。收集整理、存档项目建设文档技术资料,并组织系统的最终验收,验收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平台建设应符合《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第3章~第7章的规定,建立城市运行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制定监督、指挥、处置和考核等制度,连续安全稳定试运行超过3个月。验收程序应包括总体情况介绍、平台演示、文档查阅、实地考察、平台数据随机抽查和专家质询等。验收应按《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附录C和附录D规定的验收评分标准进行逐项打分,形成验收意见。

4.执行保密规定,把好平台建设安全关

  根据《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的规定,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安全等级保护和国产密码保护应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局、公安部相关法律和法规,严格遵守国家涉密计算机系统安全保密规范,建立整个网络综合安全保障体系,满足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和国产商用密码应用的相关要求,定期完成等保测评和密码测评。

5.“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把好数据流转共享关

  国家、自治区、市三级城市运管服平台以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为目标,推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数据共享及流转体系。

  关于“横向到边”的数据共享体系。一是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各类业务数据的整合应用,如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房屋建筑、市政道路、市政桥梁等普查数据,以及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信息接入城市运管服平台,支撑平台开展城市运行监测、城市管理监督、综合评价应用。二是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数据为基础,对接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及行业权属单位的数据。三是在城市运管服平台稳定运行后,将城市运行管理的应用数据共享到其他相关部门,形成积极有效的数据双向共享机制。

  关于“纵向到底”的数据流转体系。国家、自治区、市三级平台应实现数据共享和交换,具体的数据传输流程为市级平台向自治区平台上传数据,自治区平台向国家平台上传数据,国家平台可逐级向下布置工作任务及开展监督检查,也可向下共享相关数据。市级平台向下要汇聚共享区(县、市)、街道(镇)、社区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相关数据。考虑到各地平台建设进度,初期建设阶段,自治区平台、市级平台直接与国家平台进行数据共享与交换。具体的数据流转内容依据业务需求,重点围绕城市运行监测、城市管理监督开展建设应用。

6.严格标准规范,把好综合评价关

  城市运管服平台是开展城市运行监测和城市管理监督工作的基础平台,是各级党委政府抓好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是为市民提供精准精细精致服务的重要窗口,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城市体检等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城市运管服平台通过建设综合评价系统,建立城市运行监测、城市管理监督评价指标体系,推动评价数据采集自动化、评价方法科学化。通过综合评价,为城市更新提供决策建议。

  综合评价应聚焦城市运行安全高效健康、城市管理干净整洁有序及群众满意度等管理目标,按照城市运行监测和城市管理监督评价相关工作要求和标准规范,完善综合评价办法、评价标准和评价工作机制,科学规范开展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的综合评价工作。

  (三)平台运维阶段

1.组建城市运行管理指挥中心

  城市运行管理指挥中心负责健全完善城市运行主动、被动发现渠道,实施对城市管理全方位、全时段监控。指挥、协调、督促各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城市管理运营问题,实现管理联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政府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及决策依据,推动行政资源再配置和社会化服务资源再造。各城市梳理明确管理监督指标、运行监测指标及评价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工作要求定期开展城市运行管理服务评价工作。

2.制定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技术标准》规定了要建立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保障平台维护工作日常化、规范化;要建立严格的数据备份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要建立运行保障机制,建立风险预警联动机制,使风险事件处置更加流畅;要设置专业岗位人员进行平台运行维护管理;要制定平台运行应急预案,确保平台出现异常后能及时恢复正常运行。

  四、先进建设经验

  目前,国家平台已基本建成试运行。城市方面,上海、青岛、杭州、重庆江北、沈阳、合肥、西安、济宁、开封等城市立足本地实际,探索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在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值得其他城市学习借鉴。

  上海市在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基础上,把分散的信息资源整合起来,搭建统一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以“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为总体要求,打造“三级平台、五级应用”体系,围绕“高效处置一件事”开发20余个智能化应用场景,为“一网统管”探索了路径、提供了样板。

  青岛市整合供热供气、环境卫生、综合执法等16个城市管理行业部门数据,汇聚住建、园林、公安、交通等30个部门数据,打造24个特色应用场景,形成了数据资源“一中心”、业务支撑“一平台”、城市运行“一张图”、行业应用“一张网”的新模式。

  杭州市按照“整合、共享、节约”原则,以数字城管为基础,依托“城市大脑”城管系统,整合原有的行业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资源,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沈阳市搭建1个城市运行管理核心平台、1个综合性城市运行管理数据库、6个行业应用系统,开发涵盖城市运行、行业监管、智能预警等领域的N个智能化应用场景,全市969名网格监督员、4784名基层路长负责对责任区域内问题进行日常巡查上报。

  合肥市在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实现对城市水、电、气、热、交通运行风险的及时感知、早期预测预警和高效处置应对。

  重庆市江北区建成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城管执法、道路照明及停车管理等21个业务系统,共享接入公安、森林消防、河长制、排水等视频资源2.2万余路,实现对62类常见、高发问题的智能采集、一键派遣和智能核查。

  西安市构建“六大系统+N 个应用场景”的运管服平台基础框架,开发了包括供水、供气、供热、道路桥梁养护、积水点监测“一张图”等在内的城市运行体征分析系统。

  济宁市将“一网统管”纳入《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成立以市长为主任的市城市运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平台运行和监督考核),构建起了市级层面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

  开封市以技术升级推动服务提质,建立全城覆盖、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智慧城市管理新模式,用真心真情真力化解群众急难愁吩问题,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赢得了社会的赞誉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一是搭建数据体系,夯实运行基础。建设开封城市管理数据交换中台和城市管理综合性数据库,与市相关信息化系统互联互通,每天接收涉及城市管理的数据近100万条;建设开封市物联网感知平台,接入管网、井盖、油烟机等传感器共17类3000多个点位。通过数据汇聚、整理、分析,形成97张专题图,初步实现城市运行"一屏统览"。

  二是建成城管大脑,提升智治水平。在数据整合的基础上,建设数字城管、综合执法、市容环境、市政监管、运行中心、智慧园林、公用事业、便民服务、AI 智能和城市生命线等10个应用场景,构建城管大脑"一图10景",通过实时数据和报警信息,实时调度执法人员、环卫车辆、信息采集人员,一线处置人员等,实现泵站远程启停、路灯变压器远程启停、视频会商等功能,提高了城市管理工作调度指挥能力。三是强化数据分析,提高感知能力。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和公有云资源,关联第三方视频管理平台,建设视频智能分析系统,实现对出店经营、无证经营游商、非法户外小广告、占道经营等35类城市管理问题自动识别,并自动立案派遣至一线责任人进行处置,减少中间环节,打造城市管理事件自动识别、立案、派遣、处置、复核、结案的闭环流程。

  青岛市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以信息化赋能“绣花功”

  一、打破“信息孤岛”,城市管理数据实现“一网通联”

  青岛市城市运管服平台纵向与国家平台、省级平台以及区(市)平台实现对接联通,横向与市直部门协调联动,围绕城市运行管理各类事项,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资源汇聚融合、开放共享和深度利用。全面加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对各类相关数据的有序管理、共享交换和应用服务。目前,已建成包含1400余项数据目录、44个专题库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库,并与青岛市城市云脑互联互通,实现了数据跨系统、跨行业、跨部门共享运用。

  一是全面汇聚数据资源,构建“专题数据库”。整合供热供气、环境卫生、综合执法等16个城市管理行业部门数据,汇聚住房城乡建设、园林、公安、交通等30个部门(区市)数据,形成城市管理基础数据、网格数据、公众诉求数据、网络舆情数据等各类专题数据库和综合分析模型,为行业赋能、指挥调度、决策分析等提供精准大数据支撑。结合可视化空间分析及展示需要,建设了建成区三维灰模地图,汇聚全市燃气场点、供热站点、环卫作业车辆、垃圾站点、广告设施、海水浴场、门头店铺等关键运行数据和行业基础数据,并与市民服务数据形成关联,为城市行业监管评价提供科学依据。例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共享高空航拍影像数据和实景三维数据,对乱倒建筑垃圾形成的渣土堆问题进行分析比对,使建筑垃圾管理部门能够快速掌握渣土堆分布情况,为实施综合治理提供准确的依据和支撑。

  二是大力开展数据普查,建立“数字身份证”。充分运用“云、网、数、端”技术架构优势,全面完善和丰富城市管理部件基础数据,对建成区范围内城市管理部件全面普查、更新,为114类、248万个城市管理部件标明统一标识编码,明确具体位置、主管部门、权属单位、规格型号等基础属性,形成全市建成区城市管理部件“一张图”,为城市管理问题精准流转、快速处置、高效解决奠定数据基础,事件问题派遗精准率提高了30%。

  三是强化感知体系建设,打造“感知一张网”。在采集员每天对全市建成区12大类、218小类城市管理问题进行人工采集发现的基础上,通过共享3.8万余路公共安全视频、40余路高点视频、全市城管视频采集车、无人机和航拍(卫星)影像等,对各类城市管理问题进行监控,并通过智能分析系统对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11类常见城市管理问题进行自动识别、自动抓拍、自动派遣,对高发问题实行告警提示、督办处置,建立了高、中、低立体式、智能化感知体系和问题自动流转处置的创新模式。目前,平台年均自动发现和处置城市管理问题近18万件,在创城巡查、违建治理、市容秩序管控等城市管理重点攻坚行动中发挥了极大作用。

  二、丰富“应用场景”,城市管理领域实现“一网统管”

  青岛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围绕城市运行管理热点难点和问题多发领域开发智能化应用场景,实现对城市运行事项的源头治理、过程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有效助力城市治理科学精细、城市运行安全有序、城市品质大幅提升。

  一是搭建城市运行类场景,夯实安全监管新基座。将城市燃气、供热、供排水等7个城市运行专题全部纳入平台建设体系,优化整合城市运行系统和数据,对城市运行保障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实现城市运行一屏展示、综合分析和预测预警,全面增强城市运行基础保障能力。比如:

  燃气智能监测场景。建设了针对天然气加气站、液化气灌装站的远程视频监管系统,对接覆盖全市所有燃气场站燃气远程视频监控,实现远程实时监管。燃气行业监管部门通过实时监控和调取录像,及时发现问题,并将所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通知燃气企业予以纠正。同时,采用可燃气体探测、无线通讯等高技术手段,对市内687处燃气管线、重点路段、人员密集区域等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连续监测,实时将监测点可燃气体泄漏信息发送至监控中心。监控中心显示屏会自动显示监测点的地理位置,并发出声、光警示信号,调度工作人员准确、快速到达现场,确保城市燃气运行安全。供热监测场景。对市区1200余座换热站的室外温度、供回水温度、压力、流量等运行参数实时监测,发现运行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实现了对市内主要供热企业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同时还可以将监测的运行数据与政务热线市民反映的暖气不热等问题进行对比分析,实时掌握各供热单位的运行状态和服务质量。对重复来电多、市民反映问题集中的区域进行重点分析,研判供热异常原因,及时主动进行督导处置。该应用场景运行以来,供热采暖季市民供热投诉率明显下降。

  供排水监测场景。接入水务管理部门水务监测管理信息平台,将城市供排水相关地理数据、设施数据、监控监测设备、业务数据、告警数据等信息展现在“排水一张图”上,实现数据和业务上交互,更加清晰地展示区域内的供排水情况。其中,供水监管可实时掌握供水状况和供水设备运行状态,基于物联网感知系统实现对供水全过程实时监控,使管理人员及时掌握供水系统的实际运行工况,为供水调度、预警提示等提供决策支持;排水监管通过对城市排水相关的设施数据、物联感知监测设备、业务数据、视频监控等信息的展示,可以更加清晰地展示出区域内的排水情况,为城市排水防汛决策提供信息层面和模型层面的决策支持。

  二是搭建行业管理类场景,打造行业监管新模式。建设智慧广告、建筑垃圾监管、智慧环卫、城市亮化等16个行业管理类场景,实现违法建设“智能感知”、渣土车“统一监管”、环卫作业“数字管控”、责任区“电子承诺”、户外广告“智能监管”等,城市管理行业监管能力全面增强。比如:

  智慧环卫场景。整合共享全市2000余辆环卫车辆、900余路环卫视频、2000余座公厕和80余座转运站信息数据,建设全市环卫态势显示一张图、行业家底一个库、指挥调度一盘棋。利用物联网手段采集环卫机械化作业状态,通过不同颜色对车辆工作状态进行标识,实现环卫车辆的动态显示、轨迹回放。该应用场景通过对作业车辆的实时运行情况和作业电子台账进行比照,并在地图中以道路为单位,以不同颜色代表不同作业量,实现各区市环卫作业量的自动计算、智能监管,大大减少了基层部门作业不规范和作业量不足的问题,提升了环卫机械化保洁质量。通过该监管场景,环卫机械化作业监管从人工每天检查40条道路,提高到每天对700条道路实现全覆盖检查,对主次干道的检查量从5%提高到100%。

  房屋专项清查信息采集场景。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共享房屋抗震性能普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信息数据,实现房屋建筑基本情况和审批情况直接调用比对。截至目前,青岛市通过该应用场景,共排查城市建成区内房屋建筑174426栋,发现存在隐患问题房屋1086栋,为妥善做好问题房屋管控和人员安置工作奠定基础。

  智慧广告管理场景。通过数据清洗、挖掘、交叉关联分析等,对广告从规划到设立进行全流程对接展示、全生命周期管理。该场景建立了户外广告招牌基础信息库、审批备案库、文件资料库“三个库”,通过与规划数据和审批数据自行比对,实现户外广告招牌数据实时监管;建立“红、黄、绿”道路状态提示、超期提示、虚假结案提示“三个指标”,实现户外广告招牌监管状态实时掌握。同时在大型户外广告安全检测监管方面能够实时监测,清晰展示辖区户外广告招牌管理状况,找准问题短板,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三是搭建城市综合评价专题,激发城市发展新活力。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评价标准,在平台上首创性搭建了城市综合评价专题,通过系统对接、平台抓取自动生成和现场评价、问卷调查等方式,从“干净、整洁、有序、群众满意”4个方面,实现对城市管理水平进行综合评价,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三、聚焦“民之所盼”,多元民情民意实现“一网通办”

  市民群众身边的“小事”,就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大事。青岛市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坚持“谋事为群众”,持续创新便民服务方式,推动全社会和多主体参与城市管理,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入手,依托“点·靓青岛”小程序,开发城市管理公众服务应用场景,设置“我拍我城”“家政服务”“广告招牌前置服务”等14个模块,建立起市民群众了解城市管理、参与城市管理的便捷窗口,实现城市管理问题“掌上报、掌上问、掌上查、掌上办”,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注入“全民化”影响力。

  一是构建“我拍我城”模块,破解“参与难”。为市民提供了问题登记、地图定位以及图片、音频、视频等多媒体信息上报功能,满足市民多样化诉求上报需要。同时,通过该模块,推行有奖举报,鼓励市民群众对身边的八类城市管理问题随手报,并可随时在线查看问题办理进度。该模块运行以来,累计接收和安全处置群众诉求50万余条。

  二是构建“家政服务”模块,破解“疏导难”。小广告和便民摊点群的治理都需要“疏堵结合”,为提高“小广告”治理成效,畅通家政便民服务信息渠道,城市管理公众服务应用场景建立了开换锁、维修上下水等家政服务类信息查询模块,为商户提供信息发布便捷平台,实现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双赢”。

  三是构建“公厕查询”模块,破解“查询难”。与高德地图标注公司合作,将全市2000余处公厕的位置信息、开放时间、星级状况等在电子地图上进行全面标注、实时更新、共同发布,并制作公厕二维码。市民群众通过扫描公厕二维码,不仅可以查询公厕位置信息,实现“查”得快捷,还可以参与公厕管理意见反馈,实现“评”得快捷。

  四是构建“门头招牌前置服务”模块,破解“服务难”。在模块中明确门头招牌相关规范要求,为商户提供招牌安装等相关咨询,避免了以往门头招牌安装后不符合规定再进行拆除的情况,该模块上线以来,已为3000余家商户提供服务。

  五是构建“便民摊点”模块,破解“管理难”。开发建设的便民摊点信息管理服务模块(秀摊),整合全市便民摊点信息资源,汇聚全市200余处摊点群、3万余个摊位、2500余名流动商贩信息,建立起全市便民摊点信息数据库,实现便民摊位信息主动发布、商贩信息精准查询、店铺责任区域管理,形成市民群众网上找摊贩、摊贩网上找摊位的良性互动,为户外经济发展和便民服务提供了信息化支撑,有效释放了政府治理新动能。

  四、着力“统一规范”,平台运行机制实现“一网协同”

  多个部门“办好一件事”是城市管理智能化的根本目标。青岛市坚持把协同联动作为平台建设的根本要求,着力打造创新一体的指挥体系,实现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平台上线以来,主动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的能力大幅提升。

  一是优化平台标准体系,在“规范”中提升运行水平。全面完成国标《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10部分:社会监督信息受理》的主编、国标《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9部分:系统设置》以及6项行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办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及交换标准》等的参编任务,对更好发挥城市管理监督作用,改善提升城市管理服务和综合执法效能,促进城市高效、安全、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立完备的运管体系,编制《青岛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运行指挥手册》,在全国率先增设城市管理服务事项,以适应线网融合的实际需求,真正增强平台的为民服务功能。在全国首创了《青岛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运行工作机制(试行)》,形成涵盖三种运行模式、十项工作机制、三大应用系统运行机制在内的平台运行工作机制,构建起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平台运行体系。编制《青岛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工作制度》等29项运行制度规范,体现了城市精细管理和品质改善提升的要求。

  二是打造平台协同体系,在“联动”中实现精确精准。建立健全平台运行和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1个市中心、10个区(市)中心、若干个街镇工作站、304个作业单元”联动一体指挥调度模式,各部门之间无缝衔接。建立健全案件处置督促机制、案件处置督办流程、疑难问题处置机制和案件处置执法保障制度,对重点案件、高发案件、超期案件实行常态化推送、通报和督导处置;对权属不明的客井盖、线杆、箱体等城市部件问题通过联席会议或多部门现场确权的方式协同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明确权属后拒不整改的处置单位,组织区中心协调辖区执法中队进行执法处置。通过以上措施,目前平台系统超期案件基本做到了每月清零。

  三是提升案件处置效率,在“高效”中展现责任担当。所有信息采集员、网格员、社会公众和媒体等各个渠道报送的城市管理问题,均进人平台进行受理处置。为了尽快解决市民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保障城市安全平稳运行,平台不断优化案件流转流程,创新实现11类常见问题的自动派遣功能,案件自动派遣率达到50%以上,案件流转时间由原先的30分钟缩短至1~2分钟。平台月均处置城市管理类问题从14万余件上升至23万余件,处置率从95%上升至99%以上。

  重庆市江北区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城市治理智能化水平取得新成效

  一、以智能化驱动为支撑,夯实城市运行信息基础

  (一)实施数据融合,激活运行神经

  推进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城市运行“智慧大脑”建设,开发部署数据采集管理、共享交换、清洗治理、挖掘分析、可视化指挥调度等核心系统,共享汇集城市运行各部门数据,实现数据跨行业、跨部门共享互联,基本构建形成智慧城管大数据平台基本框架和数据资源体系,目前已接入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行业视频资源数据2.9万余个,建成城市运行大数据中心。探索大数据融合,创新实施城市运行“建设、运行、健康”三大指数建模,实现城市运行状态科学评估,实时“一图呈现”。

  (二)搭建系统框架,提升运行效能

  以原有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升级搭建城市运管服平台框架,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财政资金。同时按照集约化、云端化要求,率先将全部应用系统、数据库集中部署在云计算中心实现城市运行信息化系统“一云承载”,形成可支撑“城市管理、文明城区、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四大领域的城市综合问题“一网运行”的城市网格化治理大平台。

  (三)融合行业应用,丰富运行手段

  推动城市运行各大基础业务(市政、环卫、停车、照明等)融合运用,目前已有综合监督、智慧环卫、桥隧坡监测等26个系统上线运行,并持续开展跨部门应用场景的开发创新工作。通过智能化行业应用,推动实现城市管理问题“及时预警、全面发现、精准定位、快速处置、智能跟踪、科学评价”,城市管理作业“全实名、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全评价”,城市安全应急“全面预测、快速响应、智能决策、联合处置、持续跟踪”,逐步实现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的转变。

  (四)开展应用创新,推进运行升级

  持续加强人工智能在城市管理的深度应用,视频智能上报案件量连续三年正增长,智能化监督能力稳步提升,非现场监管水平大幅提高,江北智慧城管监督管理模式正逐步由网格巡查上报为主向智能监管为主转变。同时,与行业领先的技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达成以江北智慧城管应用场景为示范引领、推广江北模式的共识,建立了“城市管理视频智能应用创新实验基地”;与重庆大学、重庆邮电大学合作成立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与全球领先的云计算及人工智能科技公司签订应用合作框架协议,持续推进系统应用提档升级。

  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强化“一网统管”示范引领

  (一)全市率先出台《重庆市江北区智慧城市治理立案、处置及结案精细化管理标准》

  坚持标准先行,深耕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标准体系建设。2021年9月在全市率先出台《重庆市江北区智慧城市治理立案、处置及结案精细化管理标准》,并依托城市运管服平台,整合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城区等网格化管理服务事项,明确细化了管理内容及标准,形成可支撑起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标准化智慧城市治理新模式,为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提供强力支撑。

  (二)全市率先出台《重庆市江北区智慧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管理办法》

  “一网统管”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江北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城市管理手段、模式、理念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网格化管理实际为基础,总结梳理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一网统管”管理规范,从监管事项、管理机构、工作机制、工作流程等方面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和标准,在全市率先出台了《江北区智慧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管理办法》,解决了“一网统管”缺乏体制机制支撑、运行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为推进全市乃至全国城市综合管理“一网统管”贡献了“江北智慧”。

  (三)率先建立驻场办公机制

  为加强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协调联动能力,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之间无缝对接,高效协同,江北区提出“驻场办公”理念,拟定智慧城市运行“一网统管”驻场办公制度,建立起可支撑城市综合管理多部门集中协同办公的智慧城市管理工作模式。2022年,探索联合公安(交巡)、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经信、应急等6部门率先落实驻场办公,指派专人在智慧城市管理中心驻场,负责落实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城市综合管理问题受理、指挥协调、数据分析等职能,改变了以往依靠线上沟通存在信息不对等、反馈不及时等弊端,极大地提升了“统管”效能,特别是在促进重大疑难案件快速、高效解决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以体系建设为核心,联通“一网统管”末端神经

  (一)坚持重心下沉,不断夯实城市治理的基层基础

  围绕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着力提升群众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智能化建设赋能基层治理,探索建立了区-街-社区三级运行体系。

  2021年9月在全市率先出台《江北区智慧城市管理社区工作站(综治中心)建设与运行指南(试行)》,各社区(村)立足落实网格化管理服务,整合便民服务站、社区党群服务站等阵地,一体谋划建设综治工作站、智慧城市综合管理社区工作站等,落实基础数据和事件采集、便民服务、心理咨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具体任务,逐步构建起区、街(镇)、社区三级智能中枢赋能区-街(镇)-社区三级智慧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实现城市治理、社会治理、基层治理信息科学精准研判处置和资源统筹调度“一体化”指挥。

  (二)整合全要素网格资源,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监管能力

  整合区、街两级专职网格员队伍,将社区干部、舆情信息员、社工等力量纳入兼职网格员,各部门组建专职网格巡查队伍,探索建立“双点长”快速发现机制,落实辖区属地和行业属事全面监管责任。2021年,各街镇共配置专职网格巡查人员160余名,巡查上报问题总量达37,723件,月均发现问题数量达到3143件,较上年同期提升211%。加强大数据、智能化资源融合应用,列装3辆移动监督应急指挥车辆,打造集智能视频分析、监督指挥及应急响应为一体的智能化移动监督指挥作战平台,实现巡查全覆盖、监管无死角;逐步探索全区非警情类投诉事项统一受理,形成“一个平台、一个热线、一套流程”的高效能运行管理机制。

  (三)推进扁平化创新应用,构建平战一体化管理模式

  整合全区各部门、各街镇及相关责任主体网格力量,落实主管科室、案件受理人员、巡查责任人、处置责任人,配置受理终端,接受统一调度指挥,细化管理层级,将机关科室、基层单位、外包作业公司、物业辖区、楼栋等纳入“一网统管”网格责任体系。全区9街3镇1商圈、24个区级部门、13个社会公共服务单位、2个重要园区以及包含社区、物业公司在内的共458个责任主体全部被纳入城市运管服平台,构建起区级、镇街、社区、物业小区、服务公司等多层级网格基层治理体系。加强扁平化创新应用,依托城市运管服平台,打造区级、街镇、社区、基础四级线上网格责任体系,建立问题发现交办“一键到端”、整改落实督查督办“一键到人”的快速处置机制。落实“三清单”制度,建立日常管护、问题整改和项目建设责任清单,每月自动生成责任落实数据,作为对“一网统管”效能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推动“未诉先办”创新治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托大数据、智能化手段,探索“未诉先办”,在服务群众满意中彰显城市温度,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发现”

  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网格“五员”为支撑,以社区工作站建设为抓手,发动社区党员、社区干部等社区巡查力量,推动各街镇落实自我发现、自我整改、自查自纠微循环整改机制;创新应用视频点位治理模块,实现分类型、分行业、分时段、分区域、分重点的视频智能分析,增强快速发现能力,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发现。2021年实现城市运行管理“四个提升”:一是主动发现能力持续提升,有效发现问题达33万余件,环比提升18.71%,保持了城市综合管理的高效监督;二是快速处置能力稳中有升,结案率97.68%,环比上升0.75%,连续4年实现正增长;三是及时响应能力明显提升,处置问题约262万件,按期处置率93.59%,环比提升3.1%,连续4年稳步提升;四是长效管理能力稳步提升,一次处置完成率95.04%,环比提升0.81%。

  引导群众参与,加强共治共管

  出台《重庆市江北区百姓城管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完善“百姓城管”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和功能,优化“百姓城管”积分兑换机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引导市民从“被动投诉”向“自管自治”转变。2021年,群众通过“百姓城管”

  微信公众号主动上报问题达2577件。升级“便民服务”模块,新增街头座椅、公厕、治安岗亭、洗车点等2万余个便民点位数据和导航服务,并在重要交通路口、城市公园、直管设施部件等地安装2000多块二维码标识标牌,通过扫码解决找停车位、找公厕难等问题,实现“一码”惠民。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查督办

  一是聚焦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严格执行“每案必核”,完善群众回访机制,坚持开展“马路办公”“回头看”,加大问题处置整改情况督查督办。二是运用大数据分析,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加强事前预判和事中预警,2021年发布预警信息20余期,督促城市运行管理责任主体主动作为。三是开展专项普查,强化重点问题督查督办,2021年截至目前共排查防汛抗旱、三轮车治理、坡坎崖等专项问题约2000件,有力推动各类重点问题的提前发现,高效解决。群众满意度同比提高1.01%,达94.65%,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

  五、以城市安全为根本,构建城市治理风险防控屏障

  江北区推动城市能级现代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提升城市公共安全治理现代化,依托大数据、城市信息模型(ClM)、部件物联技术打造高效的城市运行安全监管手段,筑牢城市运行安全防护网。

  (一)构建CIM平台

  以“新城建”对接“新基建”,推进城市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搭建ClM平台强化数字李生技术在城市治理中的应用,推动实现城市综合管理问题的及时预警、全面发现、精准定位、快速处置、智能跟踪和科学评估。建立起区级城市信息模型标准体系,明确建成区CIM1-CIM3级全覆盖、重点区域试点ClM4级模型建设、新建重点区域和重要设施CIM5-CIM6级模型建设的要求,整合多门类基础数据、支撑智慧城市运行数字李生底座服务,拓展CIM+行业应用、CIM+专题展示。

  (二)推进城市部件物联建设

  以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试点为契机,聚焦城市生命线、桥梁、隧道等重要设施,推进城市部件物联建设。通过集约化融合互通,将城市风险数据库纳人城市运管服平台,对城市治理风险点实施动态、智能精准的研判处置。一是桥隧坡智能检测系统为桥隧“把脉问诊”。通过安装应变计、裂缝计等传感设备,对桥隧边坡等设施安全运行健康状态实时监测分析,2021年以来共监测各项数据160万余条,自动生成设施健康报告212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有效采取处置措施,确保结构设施安全。二是地下排水管网系统疏通地下“毛细血管”。由管线检测车、爬行机器人、声纳成像仪等高科技设备组成,覆盖城区1000公里地下管网的数据库及地理信息系统。上线伊始,即发现一处路面沉陷,管护单位30分钟内到达现场,利用探地雷达检测发现该处地下空洞已有20平方米左右后,立即采取措施压注水泥浆和平整处理,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危险源监控系统精准监控“危险源”。利用气体、液位、温度等传感设备,24小时监控收集全区1555个化粪池、下水道等危险气体浓度、液位、温度信息,当危险气体浓度超过预警阈值时,设备将自动启动排气,降低浓度并进行安全预警。系统上线以来,辖区内未出现化粪池、下水道危险气体伤人等事故。完善风险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和机制,强化重大基础设施隐患研判和风险预警,提升系统性风险防范水平,推动实现“零重大责任事故”目标。

  近年来,重庆江北区城市运管服平台运行成效显著,获得了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治理创新范例奖、中国“互联网+”政务类十佳优秀案例、全国网信创新工作50例等多个奖项。下一步,江北区将把城市运管服平台打造成为全区基层社会治理和精细化管理的基础平台,进一步加强各类数据资源汇聚,强化系统集成,开放应用生态,辅助城市运行决策、应急指挥调度和城市运行安全监测预警,推进城市运行事项“一网统管”、运行状态“一屏通览”、问题处置“一键联动”。

  

  附件4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咨询专家推荐名单

  为进一步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物联网、区块链、CIM、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中的应用,确保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战管用,基层爱用,群众受用”,现拟从住建部、国内高校以及区内有关单位选取了郝力等技术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专家,推荐为自治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咨询专家。

  一、专家主要职责

  主要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技术路线、技术方案、标准规范的咨询和审定;平台重大技术问题的论证工作;平台新技术应用的讨论研究;平台建设重大技术问题的答疑解惑;自治区、市、县(市、区)平台建设指导、方案审核、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专家名单

  郝  力 住建部信息中心原副主任教授级高工

  高  萍 住建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专家教授级高工

  任树睿 住建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专家,青岛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任

  宋宇震 住建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专家高级工程师

  马  轩 宁夏自治区发改委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

  高玉镯 宁夏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授级高工

  汤全武 宁夏大学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正高级工程师

  刘卫霞 宁夏文化旅游厅高级工程师

  苏  海 自治区网信办

  丁杰自 治区密码管理局

  张  华 宁夏自治区建筑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燕原 银川市数字城管筹建办副主任

  梁  坤 国家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标识解析组专家库专家

  王敏敏 银川市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指挥中心副主任

  王泽深 银川市金凤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主任

  杨国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专家


原文链接:https://jst.nx.gov.cn/zwgk/zcwjk/gzwj/202306/t20230613_414395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