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建)发〔2023〕30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迅速开展在建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排查范围
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
二、大排查内容
(一)施工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深沟槽、脚手架、模板支架、起重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落实辨识、备案、方案编制、审核、审批、论证、交底、验收等管理程序,超规模模架工程是否违规使用轮扣式脚手架,以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录入“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有限空间作业是否实行作业审批、作业环境是否进行检测通风、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佩戴防护用品。高处、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是否落实监护人制度。是否落实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拆、检测、验收及使用登记等,各类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司机、司索、安拆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提交虚假产权备案登记材料和伪造、改装成正规厂家生产的起重设备等。是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
(二)消防安全及危化管控情况。是否存在消防违法行为,临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配备、临时消防水源设置情况、动火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易燃可燃材料堆放情况。施工现场有无危化重大危险源,有无其他安全隐患等情况。
(三)建筑市场管理情况。工程项目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是否符合要求,人员锁定变更是否符合要求。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委托总包代发工资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按月支付工资制度等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工资支付六项制度执行是否到位。
三、工作要求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迅速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有关项目责任人迅速进行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凡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项目,要跟踪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该停工的立即停工,从根本上杜绝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对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于2023年7月9日晚24:00前,将富洋事故发生以来本地区(包括所辖、县、市、区)排查工作台账(附件1)、停工整改项目详细情况表(附表2)及大排查工作总体情况报告报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7月10日起,每周一18:00前报送上一周本地区排查工作情况。
联系人:金鹏、晁熠,电话:0951-5019460(传真)
电子邮箱:nxjzgl@163.com
附件:1.全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排查表
2.停工整改项目详细情况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9日
(此件不公开)
附件1
全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排查表
填报地区:(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辖区项目数(项) | 一般隐患数量 (项) | 重大事故隐患数 (项) | 下达停工整改项目数(项) | 企业诚信 体系扣分(项) | 人员记分(个)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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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主管负责人:
附件2
停工整改项目详细情况表
填报地区:(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建设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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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主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