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行业主管局(中心),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依法分类信访诉求清单修订(制定)工作的通知》(皖信联办明电〔2019〕6号)要求,为进一步厘清涉及我厅本级职权范围内信访诉求分类处理,引导信访人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寻求权利救济保障合法权益,确保信访诉求依法、有序办理。依据机构改革后我厅职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2015年印发的《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进行修订,现印发实施。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照“法定途径”的界定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公布本级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或工作细则,并引导信访人依法通过相应的法定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0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