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施工图审查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信用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我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新建抗〔2020〕19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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