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 各行政公署, 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建筑工匠3年30万人培训就业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288/202310/093670069a7743ecb47a7e7d009020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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