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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住宅工程质量向社会“亮底牌”

发布时间:2023-12-24作者:admin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泰州市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3年来,取得了住宅项目全覆盖、质量资料全公开、实物材料全展示、业主开放全过程四大突破性成效。目前,全市在建的62个商品住宅工程、7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均开展了质量信息公示,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

  “平台+实物”构建全面精细的公示体系

  在泰州市桂语听澜轩小区2号楼,有3户特殊的“样板房”,从门外看,它们与其他房间没有区别,走进里面便会发现“别有洞天”:有展示建设时施工工艺及材料的,能看到墙面、门框、地暖等实施工序及结构;有展示精装房交付时的“标准面貌”,让业主“所见即所得”;还有为地面、墙面、卫生器具等集中覆盖“保护膜”。

  目前,泰州市正着力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在成品住房主体结构验收前,在项目内实物展示材料样板、施工工艺样板、实体交付样板,对实物样板展示提出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根据百姓意愿新增成品保护样板,减少过去因保护不当而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有别于过去用于观摩的独立样板间,我们要求4类实物样板必须全部设置在可售房源内进行展示。”据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处处长胡寅介绍,2020年,泰州市出台试点实施方案,遴选了一批社会责任感强、诚信度高、管理能力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项目试点。2021年,泰州市全面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要求全市2021年6月1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住宅项目必须开展公示工作。

  在“泰州房地产信息网”首页,点击“住宅质量信息公示”专栏,按区域找到具体楼盘,便能看到关于项目的各类信息,包括承诺书、开工信息、地基基础信息、装饰装修品牌信息等共11大类36项,涵盖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需公示的内容,其中也包括楼道、地下室等公共区域的质量信息。为方便市民随时随地查看,“泰州建设”微信公众号也同步搭载质量信息公示模块,全面展示百姓关注的内容。泰州市要求建设单位要重点公示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绿色建筑和重要使用功能的质量信息,突出防渗、抗裂等通病防治的质量管理情况。在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装饰装修3个重要阶段,均要将防水材料进场检测信息列为公示重点。

  “对建设单位来说,公示工作有助于我们主动提高房屋质量,把工作做好做实,也能让业主提前了解项目情况,有问题直接沟通,我们再进行整改,从源头降低住宅工程交付后的各类风险。”桂语听澜轩小区项目经理王阳说。

  设立“业主开放日”畅通投诉流程渠道

  “今天在现场看过了,我们很满意、很惊喜,感觉超出预期,很期待明年住进来。”王女士是泰州市稻河九里项目的业主,2022年5月购入一套精装房,趁着这几天“业主开放日”,她迫不及待地来到新居“考察”。

  今年,泰州市围绕加强社会监督,创新制定《业主开放日预看房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在分户验收后住宅项目交付前,应开展不少于3天的“业主开放日”预看房活动,邀请全部已销售备案房屋的业主参与,由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业主签字认可。

  制度的出台有效削减了先交付后验房传统程序带来的弊端。“工程竣工前让业主预看房,集中整改,监理跟踪,整改完成后再交房。业主由原先的‘间接旁观者’变为‘直接参与者’,与开发商、施工方共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让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更加注重质量控制,将质量缺陷消灭在交房之前。”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陆志煜说。

  在稻河九里项目现场,现场发放的《业主开放日意见表》已经收集到许多业主想改进的问题。走进单元楼道内,还能看见一块醒目的“住宅质量投诉受理联系牌”,联系牌上清晰地展示着物业保修负责人、建设单位投诉处理负责人、建设单位投诉监督、属地质监站等的联系方式,扫一扫牌子上的二维码,还能查看投诉处理范围,一目了然。

  为有效解决住宅工程保修期内质量投诉、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泰州市规定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制定《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预案》,明确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组织机构、投诉处理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信息、投诉处理范围、投诉处理方式及流程等内容,制作联系牌悬挂在小区每个单元进出门厅的显著位置。“这个联系牌设置得特别好,如果交付后有了什么问题,我们反映的渠道也更广、更畅通了,不怕投诉无门。”王女士说。

  目前,全市共有29个交付小区执行了“业主开放日”预看房制度及住宅质量投诉联系牌制度,3872户业主参与了预看房活动,开发商在交房前进行了质量缺陷整改,两项制度获得业主一致好评,商品房质量投诉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1.9%。

  加强监督指导为建设单位“把好关”

  在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办理预(销)售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时,泰州市结合查验质量信息公示工作开展情况,对未落实质量信息公示制度的项目责令整改。

  此外,泰州市强化现场监督检查,要求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根据施工图落实设计意图,组织编修成品房公示建筑材料明细表和样板施工工艺方案。主管部门对照成品房公示建筑材料明细表,现场检查材料品牌、规格等与明细表是否一致。材料不得随意更改,若业主后期发现“货不对板”,公示明细表中相关内容均可作为维权证据。

  在监督检查的同时,泰州市也不忘把技术送到现场,帮助施工单位完善样板施工工艺方案,现场指导样板如何施工,在样板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再组织大面积施工,避免返工问题。同步拍摄的《工程质量“云课堂”第三期》也为施工单位解决施工工艺样板、成品保护样板、实体交付样板施工中的常见问题提供了相应措施。

  摘自《中国建设报》2023.12.21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xinwen/dfxx/202312/20231221_775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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