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丘市分中心(以下简称“任丘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为切入点,围绕为民、便民、惠民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推动文明创建和服务提升互动互促,以文明创建赋能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为缴存职工改善居住条件作出新的贡献。
弘扬雷锋精神
把温暖送给群众
任丘分中心把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抓手,号召全体员工“弘扬雷锋精神,争做时代先锋”,增强信念的力量、忘我的胸怀、进取的锐气,带着春天般的温暖为群众办业务、做好事。
抓精神认同。部署开展“三学三对标”活动,要求全体员工学雷锋事迹,对标自身品德的提升;学雷锋日记,对标自身价值观的改造;学雷锋精神,对标自身作风的转变。通过开展“雷锋精神大家谈”“雷锋事迹在身边”等活动,增强员工对雷锋精神的认知,提高员工的思想觉悟、道德修养和实践自觉,将雷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团结干事的行动,形成了卫生整理抢着干、岗位工作互帮干、服务群众热情干的团结向上风气。
抓文化熏陶。注重示范引领,在服务大厅设立“学雷锋活动示范岗”,标示“我郑重承诺,做好为民服务”,让雷锋精神融入业务办理,让示范岗成为服务标杆;注重自我修养,坚持每周开展一次道德大讲堂或业务小讲堂活动,每次活动做到突出一个主题、明确一个主讲、讲好一个故事,让员工分享自己的体悟、身边的故事、工作的心得;注重培养工匠精神,鼓励员工坚持每日工作记录、每周工作总结,通过总结思考、探讨难题、交流经验,提升“专、勤、敬、精”职业素养,确保每笔业务马上办、办得好,零差错、零投诉、零风险。
抓实践养成。近几年,任丘分中心先后分包12个村开展精准扶贫,通过争取上级和社会资金、职工捐助筹集资金、组织义务劳动,帮助贫困村改善道路、饮水、生活环境。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践行雷锋精神,全体员工坚持每天上班前服务社会一小时,开展清扫街道、交通引导等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坚持每周入社区开展一次义务服务,清扫卫生,入户开展法律知识、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
创新服务方式
把便利送给群众
任丘分中心认真组织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围绕群众所思所盼所急所难,主动改进工作,创新服务措施,让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更加便利,赢得了一致好评。
优化工作环境。推进现场管理工作标准化,服务大厅的窗口设置、设备配置、功能布局等以最大限度方便办事群众为原则,营造整洁方便的服务环境。制定员工行为规范服务制度,明确“十必须十不准”“文明办公十规定”,规范员工仪表举止、服务语言、服务纪律,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要求,形成客户至上、精益求精、热情高效的服务作风,提升群众的办事体验感。
改进窗口服务。为方便办事群众,对到下班时间办理不完的业务实行延时服务,对需要现场排队的业务实行预约服务,对因行动不便不能到场签字的业务提供上门服务。将不动产交易登记终端引入服务大厅,解决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跨部门跑的问题,实现“进一扇门、一趟清”。对于跨省业务,设立“跨省通办”窗口,推出“亮码可办”,方便群众办理,目前已实现13项业务“跨省通办”。
减轻办事成本。借助信息共享、电子档案技术,精简十余种办事证明资料,做到能联网获取的不再让群众提供,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零复印件”。对于沧州市范围内的缴存、提取业务,实行跨管理部通办、就近办,减少办事群众往返跑的次数。
推广网上服务。积极开展“互联网+住房公积金服务”,宣传指导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网上、掌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高业务办理效率。目前已经实现34项业务网上办、4项业务“一件事一次办”。单位开通网上住房公积金缴存数占比达到98.53%,职工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人数占比达到43.76%。
强化保障能力
把实惠送给群众
任丘分中心围绕强化住房保障能力,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为更多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提供更有力的资金支持。
全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员工发扬雷锋“钉子精神”,早出晚归,一家一家走访企业,宣传动员,推进建制扩面。近3年新增建制单位176家,新增缴存职工1万余名。
推进新市民自愿缴存。通过降低缴存门槛、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引导新市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目前,自愿缴存人数达到617人,缴存额达到680万元,有效促进了新市民安居。
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任丘分中心大力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通过简化租房提取手续、提高租房提取限额,支持无房职工租房。2023年前三季度,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785万元,同比增长57%。通过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降低购房首付,开展异地贷款业务,为缴存职工改善居住条件提供了更大助力。
摘自《中国建设报》2023.12.2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