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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5作者:admin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宁建(督)发〔2023〕33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46号)要求,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自2023年12月开始,在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检自查,梳理突出问题清单,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整治重点内容

  重点梳理整治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形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对照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梳理整治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律依据错误,行政执法事项外包,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二)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梳理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三)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梳理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钓鱼式”执法,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以罚增收、以罚养人、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梳理整治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野蛮执法、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梳理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梳理整治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将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和重点任务,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统筹推进、执法人员、制度建设、执法效能的全面提升。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重要意义,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提升行政执法行动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监督指导。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市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县区级的指导监督,每季度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报送本地区本系统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及整治情况。

  (四)加强整治力度。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按照重点内容认真梳理,形成各部门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对照问题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将问题清单和专项整治方案,于2023年12月26前报送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联系人及电话:芮学智0951-5023102

  邮箱:zjtzfj2023@126.com

  附件:全区城市管理执法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排查清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区城市管理执法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排查清单

  单位名称: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梳理整治内容

  问题表现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备注

  1

  执法不规范问题

  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律依据错误,行政执法事项外包,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2

  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

  “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3

  逐利执法问题

  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钓鱼式”执法,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以罚增收、以罚养人、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4

  执法粗暴问题

  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野蛮执法、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5

  执法“寻租”问题

  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6

  执法不作为问题

  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原文链接:https://jst.nx.gov.cn/zwgk/zcwjk/gzwj/202312/t20231222_43939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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