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本市工程建设标准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构建高水准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工作要求,经研究,从即日起开展2025年本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新编项目征集工作。
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工程建设标准化促进新质生产力提升,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二、申报原则
1、服务重点。紧密结合政府职责范围,服务本市工程建设领域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历史建筑保护等工作,强化政府标准“保底线”作用。
2、关注热点。积极响应行业需要的技术问题,鼓励成熟适用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充分发挥标准的系统性、先进性、引领性作用。
3、破解难题。针对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技术问题,聚焦破解民生难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精简整合。符合标准化工作改革方向,鼓励系统整合的“综合类”标准项目申报,不断完善本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三、申报领域
符合《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范围要求,围绕房屋建筑、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交通、市政水务、绿化园林等领域的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鼓励公益类、基础类标准项目申报。
四、其他要求
1、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可提供相关研究成果文件(如标准草案、技术导则或指南、团体标准等)。
2、申报项目应于2026年6月前完成标准报批工作,主编单位未按期完成的,原则上不得再申报新的标准项目。
3、新制订的标准不再设置强制性条文。标准提出部门应当制定相应措施,保障标准实施。
申报方式
1、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网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我要办—建设管理服务(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工程标准—标准管理—立项申报。申报单位必须持“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进行申报。网站注册登录事宜咨询电话:962683。
2、网上申报填报完成后,申请单位应下载《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设计制订(修订)项目建议表》并加盖公章,然后扫描上传,即完成申请。其中,“提出部门”栏应加盖标准提出单位公章(标准提出单位指本市相关政府行业主管部门)。
其他事项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
2、标准编制完成后,由起草单位向市市场管理总站提出标准编制经费申请,经费将以一次性后补贴的形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