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建部关于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有关要求,经各地推荐,现将2023年度福建省“美好家园”小区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书面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传真号码:0591-87616103
来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邮政编码:350001
附件:2023年度福建省“美好家园”小区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