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24年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省级财政补助项目的通知》(闽建村函〔2023〕34号),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各地申报第二批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省级补助项目。经各地住建、财政部门逐级审核把关上报,我厅组织专家评审,拟将仙游县园庄镇、霞浦县沙江镇等50个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列入第二批省级财政补助名单(详见附件1)。省级财政对上述项目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
现将通过评审的第二批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省级补助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向我厅村镇处反馈情况(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联系电话:0591-87806976)。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1.2024年第二批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省级补助项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