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建设资讯 > 我省13条举措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

我省13条举措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

发布时间:2024-08-16作者:admin来源: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住建厅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4方面13条举措加快培育我省建筑业新质生产力,以尽快形成可感知、可推广的创新成果,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在鼓励科技创新方面,支持科技创新产学研融合,培育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创新成果标准化。对正式获批运行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每年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对省政府审议通过并正式立项建设的省实验室,在3年建设期内省财政每年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建设单位每年给予不低于1∶1配套经费支持。

  在培育优质企业方面,培育标杆企业队伍,强化企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企业入驻晋创谷。支持建设工程企业入选高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在重大创新项目、创新平台建设、高端人才引进培育等方面给予“一揽子”政策支持。引导建筑业企业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BIM平台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积极开展数字化转型。鼓励涉及先进制造、能源和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勘察、设计、建筑业企业入驻晋创谷。

  在支持新型建造模式方面,推动智能建造场景应用,建设智能生产工厂。推动建立以装配式标准建筑部品部件为基础的智能化、专业化生产体系。支持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智能化升级,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和工业机器人,增强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数智赋能产业链。

      在强化服务保障方面,打造高素质智能建造人才,强化质量安全保障,提高金融优惠支持,加大宣传推广。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构配件生产、装饰材料生产、智能建造设备生产等制造企业研发费用落实加计扣除100%政策,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且申报研发费用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省按研发费用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申报研发费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市县可参照上述比例给予补助。


原文链接:http://zjt.shanxi.gov.cn/jsdt/202408/t20240815_963387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