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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出台住房公积金20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4-09-15作者:admin来源: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9月3日,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消费、扩大内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推出五大方面共20条举措,以服务消费为抓手,为扩大内需增动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助力梅州市“百千万工程”和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

  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工作方案》将个体工商户及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快递物流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台港澳同胞、取得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籍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同时,持续开展“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活动,督促引导用人单位为职工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联合承办银行“一企一策”提供精准金融支持。

  支持群众解决住房需求:《工作方案》坚持租购并举,制定出台针对性实施办法,包括提高租房提取最高限额、实行“一人购房全家帮”、鼓励提取公积金作首付款、支持“6·16”特大暴雨受灾职工重建家园、购买集中安置房等。

  激发房地产市场消费活力:《工作方案》提到,把双方缴存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65万元、单方提高到45万元,异地缴存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与本市缴存职工享受同等权益;多子女家庭贷款最高额度78万元,最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130万元;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缴存职工(含配偶)账户保留余额提高至20倍,月还款本息额不得超过职工(含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放宽至60%;实施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等。

  值得留意的是,《工作方案》深化推进异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取消异地贷款户籍限制,推行“异地公积金+异地户口”,在梅州购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优化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推动苏区住房公积金“融湾”,撬动跨域住房市场消费。

  此外,《工作方案》提出助力城市更新行动,全力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一方面,扩大加装住宅电梯提取范围,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本市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另一方面,增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范围及频次,申请人及配偶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一次或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一次性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工作方案》还明确深化“两个100%”和“极简审批”改革,优化升级服务消费环境,深化提升以“党建赋能公积金 服务提效86N”为主题的“党建+”服务模式,整体提升8个政务中心窗口、6大线上办理渠道和N个授权银行办理网点的服务质量和效能,为缴存职工和企业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企业开户“一网通办”,全面推行“高标准全流程网办”“免证办”“视频办”等,打造“在家指尖办、单位网上办、出门就近办”服务新模式。


原文链接:http://zfcxjst.gd.gov.cn/zfgl/dtxx/content/post_44939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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