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设[2019]7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19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的通知》(吉建联发〔2018〕39号)文件精神,全面实现自2019年1月1日起,施工图审查业务列入同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改革目标,现就加快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进程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尽快落实审查经费。省财政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尽快落实施工图联合审查费用的函》(吉财建函〔2019〕412号),对部分市、县、区未将施工图审查费用纳入本级建设部门年度财政预算的情况,提出尽快落实施工图审查费用的明确要求。请施工图审查费用未予财政审批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对接,尽快落实施工图审查经费,为改革政策落地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二、建立即时报告制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财政部门后续资金批复落实情况应及时报告,确保当地财政资金批复落实情况信息渠道畅通。 三、认真执行政策规定。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认真落实《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的通知》(吉建设〔2018〕25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工作进程,为工程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附件:1.省财政厅《关于尽快落实施工图联合审查费用的函》(吉财建函〔2019〕412号) 2.各地财政部门未批审查费用情况一览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