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要求,为及时发现舆情、回应关切,提升回应信息的针对性、时效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计划委托专业舆情服务机构进行舆情监测分析。按照市财政局、市住建委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遴选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舆情监测服务费。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对涉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全网全平台监测,包括但不限于报刊、电视、广播、网站、论坛、微博、微信及抖音、快手等。
(二)拥有自己的舆情监测服务平台技术,支持大数据的云计算存储和检索。支持关键词搜索采集,可以根据用户信息抓取需求随时调整或增加关键词。
(三)自动过滤无效数据,采集频率最快需达到分钟级,可实现7×24小时不间断自动采集,能够自动进行舆情预警。
(四)根据监测内容提供舆情监测日报(一日两次)、监测月报、舆情快报和舆情专报,对重大舆情事件能够给予分析并提出回应建议。
(五)具有丰富的舆情监测分析服务工作经验。
(六)一年至少组织1—2次针对住建系统的舆情工作培训活动。
三、项目完成时限
2021年。
在2022年度中标人确定前,2022年度的工作应由2021年度中标人继续按原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超出合同期限外的工作费用由2022年度中标人支付。
四、项目预算
人民币60万元整(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五、报名条件
申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四)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企业主要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等基本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报价单。
(四)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等,主要为参选单位资质、近三年业绩证明、服务方案、团队人员配备、报告样本、保密措施等)。
(五)参选单位需提交参加本次报名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信用记录查询声明及网页截图(查询路径:信用中国官网—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查询路径:信用中国官网—信用服务—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六)承诺书(是否能够根据委托单位工作需要实时调整或增加舆情监测服务工作)。
所有材料提供纸质版,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所报送的材料不予退还。
七、比选组织
(一)本次遴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参选单位必须按时提交全部参选必要材料后,方可进入评审。如有遗漏将被视为不合格,不进入评审。遴选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由参选单位打印、盖章、密封后,报送至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宣传中心(在密封袋表面注明参与比选的项目名称、参选单位、联系人、手机号码)。
报送时间:2021年4月8日14:30-16:30,逾期不受理。
(三)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公告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四)宣传中心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小组根据合格参选单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单位。若中选候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小组可顺位确定参选单位为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
联系人:张建伟
电话:010-55598369 18911837090
附件:
附件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关于舆情监测服务费项目遴选评审办法.docx
附件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关于舆情监测服务费项目有关事项说明.docx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
2021年3月25日